今日电话告知,前锋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广安区卫计局在市长信箱答复不盖公章的所谓调查报告违反《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等法规违背事实侵犯了原告的急救转诊病危患者权利进而侵犯原告的财产权进行立案,将于近期公开审理;对广安区卫计局的广安区卫计[2018]142号关于“广安区人民医院1.24事件”调查文件明确载明 “作为医疗机构,诊所应及时转诊病人,不应该拨打120,耽搁急救时间,经市级医院会诊不能诊治后,更应及时转诊,也不应该拨打120违反《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等法规违背事实侵犯了原告的急救转诊病危患者权利进而侵犯原告的财产权”进行立案,将于近期公开审理,给广安区人民法院龙法官用未产生法定效力的违反法规所谓文件作为定案依据狠狠地打了一耳光,对广安区人民医院的二审将依法延期审理,迟来的公平正义会有的。广安区卫计局局长不是医生,不知道病危患者该怎样急救转诊,是法盲,也读不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之规定,才有医疗机构不能拨打120的世界荒唐文件,广安区卫计局强奸广安的乡村医生、诊所医生遇到危重患者只有把患者背到或拉到120网络医院就诊,如果乡村医生、诊所医生在搬运病危患者过程中死了,广安区卫计局能请广安区人民法院不要判刑吗? 另据悉,前锋区人民法院对广安区卫计局在1.24事件中不作为的两个具体行政行已于2018年7月27日在奎阁经开区法庭依法公开审理。这两个不作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一、请求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被告未履行法定职责“(二)及时派人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告知医患双方医疗纠纷的处理途径和方式,并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医疗纠纷及其处理情况;”违法并侵犯了原告的急救转诊权利及财产权。二,请求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被告对违法的广安区人民医院及其医护人员邓先康、胡美艳逾期不依法作为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并侵犯了原告的急救转诊权利及财产权,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限期对违法的广安区人民医院、及当事医护人员邓先康、胡美艳作出书面的行政处理决定,并告知原告。前锋区人民法院将于近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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