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天府新区经济运行和安监局、规划建设国土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所反映的情况经济运行和安监局已收悉。房价、车位费、中介服务费不在《四川省定价目录》内,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定价。通过前期调查取证,购房者通过中介机构与开发商取得联系,在清楚知晓房屋及车位销售价格的情况下,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车位买卖合同,缴纳中介机构收取的中介服务费,接收中介机构提供的服务费票据,行为发生时购房者无异议。若购房者对签订的合同及中介机构收取的服务费存在争议,建议购房者通过仲裁、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诉求。 经规划建设国土局核实,1.您反映您对鑫苑鑫都汇车位的备案价有异议的问题,因天府新区直管区项目的预售许可证由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进行核发,有关车位备案价的问题,建议您咨询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2.您反映中介公司收取服务费的问题,建议您备齐相关资料向城管和市场监管局反映,搭建沟通平台或通过司法途径主张自己的权利。 3.关于房子和车位捆绑销售的问题,建议您备齐相关资料向城管和市场监管局反映,搭建沟通平台或通过司法途径主张自己的权利。规划建设国土局已约谈开发企业,要求开发企业严格执行限购政策,规范销售行为,加强对销售人员的管理。 成都天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2018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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