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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这就是天然气公司的“危机攻关”吗?[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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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27 14: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虽然前两天缴纳天然气费未能成功,但担心着滞纳金的事,事隔一日,还是到天然气公司去跑一趟更为放心。到了天然气公司缴费厅,经过取号、排队、等候等程序,终于到了缴费窗口。不料刚报上气表号码就被一句“十月份一起交”的话给打发了,前后不到二十秒。其实遇到这事的还不是就我一人,当时在缴费厅等着缴费的好几位也是被同样的一句话给打发了,包括两位拄着拐仗,头发胡子全白了的老人。其实这本是很简单的一件事,在有所涉事的小区发一个通知就解决了嘛,难道非要大家到天然气公司跑一趟,给天然气公司长长人气。发一个通知,既起到一个告知的作用,又可以让这些人不必顶着三十几度的高温长途奔波了,于人于已都是好事。难道这就是一种所谓的“霸气”吗?或者是在问题出了之后的“危机攻关”?
    其实也怪不得我等“贱民”有此担心,因为天然气公司在都江堰市独此一家,是垄断型企业。所作所为并不用与人商量,一切都是以“公司文件”为准。如果非要课以“滞纳金”,并处以罚金,即使是天价,“贱民”们只得“打落了牙齿往肚里吞”,除非你从此不用天然气。
    另外,也不是我这样的人舍不得这几个钱去预存,而是有些事令人心里窝火。比如在我身上就发生过这样的事:5.12地震前我按照天然气公司的通知在交通银行存了6百元的天然气费预存款,刚缴了一个月就遇到了5.12大地震,之后的一年多在帐蓬和板房中就没用过天然气。分了新房后我到天然气公司去申请开通天然气,天然气公司又要我交几百元的预存款。我说我以前交的天然气预存款用了不到一百,还剩有五百多,而天然气公司的办事人员说我剩下的钱在他们的资料中没有,既然他们的资料中没有,就肯定是我没有预存。如果此次不交预存款就不能通气。于是我就只好打落了牙齿往肚里吞,乖乖地交钱了事。
    事后我想:今天幸好来天然气公司一趟,知道了本月的天然气费移到了10月交,总算把心放到了肚子里。不然此事会一直担心着会不会遇到天价的“滞纳金”哪!反正要以他们的“公司文件”为准,解释权也在天然气公司。
    另外,此事也不是板上钉钉,谁知道到了十月会不会再起变化,所以今天发这个帖子的目的就是一个“公之于众”,免得天然气公司临时再变卦。如果天然气公司在十月再发一个“文件”,说本月未缴天然气费的需缴纳本次欠费的滞纳金,我就能够多少拿出点“证据”了,算是“立此存照”吧。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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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集能燃气于8月28日回复,内容如下:



您反应的问题我公司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关于抄表时间:因我公司对抄表周期及抄表员抄表片区划分进行调整并对抄表系统进行维护,公司8月暂未对居民用户进行抄表,暂不对天然气费进行结算,预计公司内部调整以及抄表系统维护工作将于9月中下旬完成,届时公司将立即开展对居民用户的抄表工作。
    2、关于“滞纳金”:按照《合同法》相关规定,合同一方不履行义务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不再收取滞纳金。根据我公司与用户签订的《供用气合同》,用户自抄表之日起超过30天不缴纳气费的,应当从逾期之日起按应缴气费金额的千分之3支付违约金。因此,用户在抄表后逾期未缴气费才会收取违约金,未抄表均不会产生违约金。并且我公司对已欠费用户会通过短信进行温馨提示,对不欠费的用户不会发送短信。
    3、关于预存气款问题:为了方便用户天然气费用结算,减少跑路,避免因欠费停气给用户带来的不便,在用户自愿的原则下,我公司与用户协商采用“预付气款”的方式结算气费,每月抄表后产生的气费在预存气费中进行抵扣。
     4、关于缴费渠道问题:目前,我公司天然气缴费渠道有公司收费大厅、红旗超市、华夏通城代收点、交通银行代扣、微信公众号及支付宝生活缴费多种平台及渠道,且均可查询及缴纳天然气气费;针对不会使用网络平台的用户,可通过24小时客户热线87119000进行人工查询。
    感谢您对我公司工作的关心和理解,若因我公司工作人员解释不到位给您带来的困惑和不便我们深表歉意,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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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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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27 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编于8月27日下午已将此事转交都江堰市燃气公司。
 楼主| 发表于 2018-8-27 17:5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我还是太天真了!刚才有消息说:天然气公司正在制定涨价细则,之所以推迟到10月一起收,就是到时按照涨价后的价格收费。狼子野心何其毒也!

2023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8-8-27 19:23 | 显示全部楼层
“危机公关”,我还以为采取了补救措施。
 楼主| 发表于 2018-8-27 20:53 | 显示全部楼层
fw5086 发表于 2018-8-27 19:23
“危机公关”,我还以为采取了补救措施。

“补救措施”就不要想了!发贴后不久就收到了一条消息:“他们要涨价,等涨完价按新价收费。他们不能吃一点亏。现在天天制造气荒,就是为了涨价。”当然现在只是传言,是真是假暂时还难以分清。如果是真的,都江堰的老百姓就要被坑了。就以三十万户来算,七、八两月的用气量涨价平均就算十元,那么此次天然气公司就可以增加犯罪收入三百万元,这还是最保守的估计。那就是典型的奸商。也就是一种金融犯罪。现在的金融犯罪泛滥,根本原因在于犯罪的成本太低。要有效地打击这种现象就得增强打击力度。如果发生了犯罪,就要对罪犯采取同样的手段在经济上制裁,罚他个倾家荡产,看看谁敢再次作案。

发表于 2018-8-28 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反应的问题我公司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关于抄表时间:因我公司对抄表周期及抄表员抄表片区划分进行调整并对抄表系统进行维护,公司8月暂未对居民用户进行抄表,暂不对天然气费进行结算,预计公司内部调整以及抄表系统维护工作将于9月中下旬完成,届时公司将立即开展对居民用户的抄表工作。
    2、关于“滞纳金”:按照《合同法》相关规定,合同一方不履行义务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不再收取滞纳金。根据我公司与用户签订的《供用气合同》,用户自抄表之日起超过30天不缴纳气费的,应当从逾期之日起按应缴气费金额的千分之3支付违约金。因此,用户在抄表后逾期未缴气费才会收取违约金,未抄表均不会产生违约金。并且我公司对已欠费用户会通过短信进行温馨提示,对不欠费的用户不会发送短信。
    3、关于预存气款问题:为了方便用户天然气费用结算,减少跑路,避免因欠费停气给用户带来的不便,在用户自愿的原则下,我公司与用户协商采用“预付气款”的方式结算气费,每月抄表后产生的气费在预存气费中进行抵扣。
     4、关于缴费渠道问题:目前,我公司天然气缴费渠道有公司收费大厅、红旗超市、华夏通城代收点、交通银行代扣、微信公众号及支付宝生活缴费多种平台及渠道,且均可查询及缴纳天然气气费;针对不会使用网络平台的用户,可通过24小时客户热线87119000进行人工查询。
    感谢您对我公司工作的关心和理解,若因我公司工作人员解释不到位给您带来的困惑和不便我们深表歉意,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楼主| 发表于 2018-8-28 14:07 | 显示全部楼层
集能燃气 发表于 2018-8-28 11:25
您反应的问题我公司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关于抄表时间:因我公司对抄表周期及抄表员抄表片区划分进 ...

对于贵公司能站出来给予公开答复,本人表示赞赏!但对外面盛传的天然气要涨价的事采取回避的态度就令人不敢赞同了。“天然气要涨价”的消息虽然只是一种传言,也没有确定是事实,但老百姓相信的多,也是老百姓最为关心的事,影响也十分巨大,甚至可以说是恶劣。所以能给以明确的答复是最重要的,免得“三人成虎”而引起恐慌,如果因此而影响了“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就不大好了。如果是真的要涨价,那就不妨大胆地说出来:“哥就是要涨价了,不信你敢把哥的卵子咬了”,这样虽然流氓了点,但在人格和人品上也显示了一种“光明正大”,一种担当,也会在人群中得到一定的尊敬和赞赏的。但如果采取躲躲闪闪、遮遮掩掩的作法就不大好了,给人一种“既要当婊子,又想立牌坊”的不良印像,不但会让社会秩序在一定程度上产生骚动,还会令人瞧不起的。放心,即使天然气涨了价也不会有人不烧天然气,也不会有人赖账的,明说也无妨。同时,希望贵公司对天然气是否涨价的事给一个明白的回答,让谣言不攻自破,还贵公司一个清白,也给民众一个交待。

2020年优秀版主 2015年优秀版主团队 2018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8-8-28 16:06 | 显示全部楼层
及时回复是好事情。
 楼主| 发表于 2018-8-29 11:22 | 显示全部楼层
sunfly 发表于 2018-8-28 16:06
及时回复是好事情。

问题提出后第三天才给出的回复不能算“及时”哈!另外将主要矛盾给回避了,其态度也成问题。美版以为如何?不用回答,太直爽了就不安全了。哈哈
发表于 2018-8-29 13:18 | 显示全部楼层
    您反应的问题我公司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525日出台了《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8794号),从610日起对居民用气门站价格进行上调,我市气源单位(中石化、中石油)已从610日起对居民用天然气基准门站价进行了上调。按国家发改委文件精神,终端销售价格调整工作应于8月底前完成,目前我公司正在进行居民用气价格调整的报批和听证工作,市发改局已于7月27日在都江堰报上发布了关于我市居民用气价格调整听证会的公告。现就此次价格调整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居民用气门站价格调整的背景
近年来国家天然气价格改革分步推进,但主要侧重于非居民用气,居民用气门站价格自2010年以来一直未作调整。随着国内外市场形势变化和非居民用气价格改革深化,居民气价偏低的矛盾越来越突出:一是价格倒挂,不能反映成本。目前居民用气平均门站价格为每立方米1.4元左右,不仅低于进口气供应成本,也低于国产气供应成本。二是价格缺乏弹性,不能反映供求变化。现行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实行上限价格管理,不能灵敏反应市场供求变化特别是冬夏季节性差异,不利于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节约使用。三是执行争议不断,加大监管难度。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低于非居民,容易导致供需双方钻空子,实践中居民用气数量成为上游供气企业与下游燃气公司争论焦点,影响市场运行效率,也不利于政府监管。为此,国家决定抓住当前国内价格总水平相对平稳的有利时机,出台《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8794号),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完善价格机制。
2、居民用气销售价格是怎么管理的
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由门站价格(指城市燃气企业在天然气长途运输管道下气点〈门站〉的购气价格)和城镇配气价格(城镇燃气管网配送环节的价格)构成。我国天然气价格实行分级管理,门站价格由国家管理,配气价格、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由地方管理。根据价格管理权限,区(市)县由当地价格管部门负责。
3、居民用气门站价格如何调整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8794号)、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8278号)规定,从2018610日起,将居民用气由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价格水平按非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水平安排(我省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统一上调为1.54/立方米)。上游供气企业与下游城镇燃气企业双方可以基准门站价格为基础,在上浮20%、下浮不限的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门站价格。居民用气门站价格自2019610日起允许上浮。
    感谢您对我公司工作的关心和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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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29 17:06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像很久以前 就是阶梯气价了哦。请问这个解释一下呢。
 楼主| 发表于 2018-8-30 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长风abc 发表于 2018-8-29 17:06
好像很久以前 就是阶梯气价了哦。请问这个解释一下呢。

现在也是是阶梯气价呀。按最高的气价计算,现在的收费也高得太离谱了。”回复“中说了:”目前居民用气平均门站价格为每立方米1.4元左右……“,按最高的上浮20%计算,也就是1.68元/立方米。但阶梯气价中最低档的收费都是2.03元/立方米。每立方米气就要多出0.35元。现在还要涨,有没有道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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