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上说的拆掉后面重新修,但是没有半点拆的痕迹!路面也没有改造痕迹!整改修建暂时不论,此事就目前情况来看,道路行车视线被遮挡是属实的,现在冻库已经修建完成,不可能拆除或者迁移太多,因为不远是顺蓬公路,现在顺蓬公路到底宽多少米谁也不知,在没有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建设的情况下,如果后续在此事发生交通事故冻库责任人应该负全部责任!我相信如果后续发生交通事故如果起诉承包责任人不是全责,连同村干部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为在刚开始修建的情况村民反应未能及时处理,周详安排,造成如今局面!
另外村里签字是在事情发生后,冻库即将完工村名反抗的情况下,通报南充市政府后才来找村民商量,此时冻库已经马上完工,后续的承包人责任人能否按照相关规定整改目前不清楚。望真服给予监督!后续我也会上传图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在公路两侧修建永久性工程设施,其建筑物边缘与公路边沟外缘的间距为:国道不少于20米,省道不少于15米,县道不少于10米,乡道不少于5米。
第三十六条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是:“公路”是指经公路主管部门验收认定的城间、城乡间、乡间能行驶汽车的公共道路。公路包括公路的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隧道。
“公路用地”是指公路两侧边沟(或者截水沟)及边沟(或者截水沟)以外不少于1米范围的土地。公路用地的具体范围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
“公路设施”是指公路的排水设备、防护构造物、交叉道口、界碑、测桩、安全设施、通讯设施、检测及监控设施、养护设施、服务设施、渡口码头、花草林木、专用房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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