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佛头山文化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主导,平昌县龙潭溪村一社片区拆迁在老百姓的大力配合下顺利进行着,平昌县龙潭片区改造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代表佛头山文化产业园管理委员会与被拆迁住户沟通协调拆迁事宜。然而,改造办公室在承诺搬迁后付清所有拆迁补偿款项,并且被拆迁户按约定时间搬家后,等来的却是管委会冷漠的回复:拆迁款未到位,没钱支付!
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诚信,是一个人的立身之本,更是政府公信力的根基。在倡导社会诚信的今天,作为代表一级政府的佛头山文化产业园管委会如此言而无信,实为可笑!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检验党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 然而,这些话在某些人眼中只是一句口号。因为他们根本就不理解“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群众利益无小事”这些朴实无华而激动人心的话语。
拆迁,关乎到被拆迁者的切身利益。首先应保护被拆迁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被拆迁者的基本生活。但是运用各种卑劣的手段逼拆迫迁,难免让人怀疑决策者的工作能力!
时至今日(2018年8月23日),搬家三个月后,没有任何一个领导或工作人员主动与被拆迁户沟通善后。
我们明白先补偿后搬迁是合法流程,我们之所以愿意选择相信佛头山文化产业园管委会的口头承诺,是因为他代表平昌县人民政府;我们大力配合,是因为我们相信政府的公信力。但是,我们恳请政府能站在老百姓的立场换位思考,切实保障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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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平昌县佛头山文化产业园管委会于8月24日回复,内容如下:
37289736”网友:
您好!非常感谢您对佛头山的关心和关注。根据调查,您所反映的情况属实。因龙潭片区拆迁工作量大,牵涉面较广,目前还有很多问题没有处理好,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望理解支持,对您所反映的问题目前正在积极协调,请耐心等待,衷心感谢您的支持与理解,祝您工作愉快,家庭幸福!
平昌县佛头山文化产业园管委会
2018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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