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4048|评论: 8

[群众呼声] 真心希望政府应尽快从严治狗,还广大市民百姓一个清静详和的生活环境[已回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8-8-13 18: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城市养狗一定要严管。我带老人和小孩坐电梯遇到大狗十分反感。大狗一会嚎叫、一会扑咬,电梯空间本来就小,让狗一闹,真是感觉人沒有尊严。坐电梯、散步都提心吊胆的。不养狗的人不了解狗的习性,万一被咬,任何人都负不起责任。有时老人、孩子,包括本人都感到狗在身边是一种威胁。希望政府不要回避,现在从严治党,全面从严,严管狗患也是义不容辞的责任。


========================
编辑备注:成都市城管委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成都市公安局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17日、22日分别回复,内容见2、3楼。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18-8-17 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根据《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养犬人携犬出户,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四)对犬只粪便即时清除;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四)项规定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市城管委结合城管部门职能职责,要求各级城管部门根据《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法查处敞放犬只、携带犬只进入公共场所、犬只粪便未及时清除及占用城市道路、桥梁等公共场所交易犬只行为,及时清除及收集、清理犬只粪便和无害化处置犬只死尸。下一步,我委将结合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督促各区(市)县城管部门认真履行《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赋予的法定职责,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和文明劝导工作,积极配合属地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大查处曝光力度。
满意(0)
不满意(0)
发表于 2018-8-22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
    您好!根据《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公安机关负责养犬限养区养犬登记证和犬只标志牌审核发放工作;负责对群众办理的养犬登记证信息及时采集录入警综平台数据库的录入;负责依法管犬,及时查处违法养犬涉犬纠纷,收容流浪犬。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查处敞放犬只,违法携带犬只进入公共场所、公共绿地等影响市容环境的行为。根据《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条犬只伤害他人的,养犬人应当立即将被伤害人送医疗卫生机构诊治,先行垫付医疗费后,依法承担责任。第三十六条违反本条例十条规定,不及时将被伤害人送诊或不先行垫付医疗费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并可对单位处1000元已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可以处100元已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强制收容犬只,注销《养犬登记证》。第二十一条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单位因护卫等工作需要饲养烈性犬只或饲养多只犬只的,应当报所在地的区(市)县公安机关批准。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强制收容犬只,并对单位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我们已经和西安、深圳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并借鉴学习对方好的管理经验,同时我们正在积极探索犬只管理工作新办法已报市政府,并及时收集群众各种关于文明养犬的意见和建议,为人大修订《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做好准备工作。

满意(0)
不满意(0)

发表于 2018-8-14 10:4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得支持

发表于 2018-8-14 13:37 | 显示全部楼层
很难。没得利益,他们会管吗。。

发表于 2018-8-14 15:3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治理狗患就要像治理酒驾一样入刑,每一条狗的脖子上要挂牌,上面要注明狗的负责人是谁?联系方式等,今后凡是这条狗,如果咬伤人,就按伤害罪判处这狗的负责人刑责,如果咬死人就按故意杀人罪判处。如果咬伤多人(或事有狂犬病)就按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凡是狗脖子上没有挂牌的,一律视为流浪狗全部捕杀。在酒驾入刑前,为什么那么多人酒后驾车?就是因为处罚太轻了。特别是有钱人。他们觉得大不了罚点款给点钱。现在为什么酒驾少了?就是因为现在的处罚力度大了,要坐牢的。像以前,吃饭的时候,不管别人开车不开车,大家都劝他喝酒,说什么喝一点酒没事的。为什么现在只要你说开车,一般同桌的人都不劝你喝酒了。因为出了事故,他们还要负连带责任。现在的狗患,特别是城市养狗的。就和当初的酒驾一样,这些人有的认为狗咬了人,大不了赔点医药费,打点防御针就ok。但知不知道,对被狗咬伤的小孩,其伤害对别人有可能一辈子都有影响。特别是心灵上的创伤。所以规范养狗,是势在必行了。如果你愿意为你的狗咬人后果负法律责任。那你就可以放心的养(说明你真爱狗),没有人会干涉你。如果你不愿意对你的狗伤人后果负法律责任,那就请不要养狗。

发表于 2018-8-14 15:3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治理狗患就要像治理酒驾一样入刑,每一条狗的脖子上要挂牌,上面要注明狗的负责人是谁?联系方式等,今后凡是这条狗,如果咬伤人,就按伤害罪判处这狗的负责人刑责,如果咬死人就按故意杀人罪判处。如果咬伤多人(或事有狂犬病)就按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凡是狗脖子上没有挂牌的,一律视为流浪狗全部捕杀。在酒驾入刑前,为什么那么多人酒后驾车?就是因为处罚太轻了。特别是有钱人。他们觉得大不了罚点款给点钱。现在为什么酒驾少了?就是因为现在的处罚力度大了,要坐牢的。像以前,吃饭的时候,不管别人开车不开车,大家都劝他喝酒,说什么喝一点酒没事的。为什么现在只要你说开车,一般同桌的人都不劝你喝酒了。因为出了事故,他们还要负连带责任。现在的狗患,特别是城市养狗的。就和当初的酒驾一样,这些人有的认为狗咬了人,大不了赔点医药费,打点防御针就ok。但知不知道,对被狗咬伤的小孩,其伤害对别人有可能一辈子都有影响。特别是心灵上的创伤。所以规范养狗,是势在必行了。如果你愿意为你的狗咬人后果负法律责任。那你就可以放心的养(说明你真爱狗),没有人会干涉你。如果你不愿意对你的狗伤人后果负法律责任,那就请不要养狗。

发表于 2018-8-15 17:07 | 显示全部楼层
堝敵縿 发表于 2018-8-14 15:37
我觉得,治理狗患就要像治理酒驾一样入刑,每一条狗的脖子上要挂牌,上面要注明狗的负责人是谁?联系方式等 ...

对,和利益挂钩

发表于 2018-8-15 18:0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按规定养狗,不文明养狗的行为坚决禁止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