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岳池工商质监局解释以下疑点:
1、既然调查问题,必须客观公正,为何只调查加油站的工作人员,而不对加油的那个客户进行调查,通过双方的陈述对比来作出事实认定?
2、你们是怎么知道那个男子的视频拍了三段,而不是两段、一段或者四段?难道加油站的工作人员知道那个男子拍了3段,是那个加油的客户告诉他们的吗?
3、上传的视频只能看到地上有小块暗淡的黑影,根本无法判断那小的黑影就一定是油迹,更无法判断那是新鲜的油迹。请问你们是怎么判断那暗淡的黑影一定是油迹,而且是新鲜的油迹,而不是地板本身的颜色?
4、你们称该男子加油的上一位客户是2018年8月9日晚上12点,那么从这个视频看,至少应该是8月10的白天,既然你们能够查出上一位加油客户的准确时间,为何这位客户加油的准确时间你们不能说出来?
如果有监控视频,可以通过监控视频比对该男子加油前后那个暗点是否存在。现在一般的监控视频保存时间都可以长达1周以上的时间。请把昨天、前天的视频调出来,看那个位置的暗黑点是否存在?
5、从视频可以看出,男子提着油枪,并没有汽油流出来,而计价器上的数字却在从0.70元变为了0.80元,这个怎么解释?
6、再次请问,既然你们通过视频对地上的暗黑点判断为“可能是”该男子操作造成的,表明你们并没有对该男子进行面对面的调查核实,而是大概加估计作出的判断,请问你们能够用估计的方法来得出肯定的结论吗?上面说了,视频中油枪并没有出油,而计价器却在计价,你们得出的计价表进行了计价是怎么得出来的?
7、你们通过所谓的调查(实际上是加油站一面之词),即估计地上的暗黑点为油迹、估计地上的暗黑点为新鲜油迹、估计地上的暗黑点为拍视频那个客户油枪的漏油,但你们的估计与视频上油枪不出油而计价器却在跳动的实际情况不符。最后你们凭估计、凭单方面的调查竟然可以得出结论为“上传的视频反映的情况不属实”。请问国家哪个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允许用估计的方法和允许用一面之词对无法定性的事实作出肯定性的结论?
以上疑问,我们期待岳池县工商质监局以事实为依据,作出如实认真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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