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巴中市某社一名普通的社员。近年来本人一直在家居住,对于本村社的实际现象感同身受,亲历亲为。值此我们巴中又一次创建文明城市时期,对这些贪腐无为的情况有感而发,不吐不快:
创建文明城市,是为了提高我们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平正义的法制环境,可持续的生态环境,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而努力,但是我村社的实际情况却与这些目标格格不入……
一,土地与户籍,我社紧邻城区,一无企业二无项目,但是大量土地却让外来人员修房建屋,截止目前,本社户籍人员来我社入籍增加了几十户,村社以每户两万不等收取入藉费,(本人曾亲自在茶楼参加一户准入籍过程,所收两万元以维修村社道路为由,并按村社指意假冒代表签名),另村社干部为收取费用让外来户在我社土地以出租名义所修建永久住房面积达上万平方米,其中一户所谓开农家乐占用的十多亩土地和烂尾房屋荒废至今。枣林镇有人在我村土地上修建房屋并大量出售牟利。但是村社所收取的入户费和建房费从未在群众会上公示过,也从未公示过添了多少户口,所收取的钱去了哪里?老百姓疑问至今。目前,我们居住地人员及住房密集,土地资源流失,给我们耕种出行,水源道路,安居作业极为不便,对巴中城市拆迁规划,建设拓展带来了严重影响。
二,弄假与强权,在近年大小本社事务中,干部弄虚作假,代表形同虚设,很多事情是在代表都不知道的情况下盖章签名。而对外公称民主公正,上面的代表签名多为假冒。我社有一条自行修建的社道路,平均宽约两米多。今年村主任为自家私人租房方便,光天化日下在下坡内弯处占用近一米宽社道路修建障碍物。来往行人车辆极为不便,群众敢怒不敢言,无不咒骂。可笑的是这障碍物至今存在,群众上访无果。说是交通部门许可,请问是谁给了他的权利?如此强权恶势,百里难见。
三,损环保生态。巴州区某公益设施在我社,村社干部强行介入其土石方工程,为牟取暴利,无视四周住房密集的情况,野蛮施工。造成本社居民曹明光住房遭到破坏(现已拆迁)。在爆破施工时,不顾周围群众反映依然照旧施工。造成工地附近土地松散,住房保坎移位变形,天燃气埋管处保护层开裂。群众生存环境隐患危机四伏,但是反映至今,未见村社给群众一个检测交代。
创建文明城市,是所有巴城儿女的共同心愿,近年来,在巴中领导和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巴中取得了显著的进步和发展,城市建设,市容市貌,精神文明,守法意识,环保生态,言谈举止日新月异。但是在取得进步的同时还是有不足的地方,我们希望有关部门有不护犊短,敢于自责的精神,清查事实,除贪惩腐。解群众心中疑惑,保百姓居住安稳。我们巴中儿女相信,巴中创建文明城市一定会成功,巴城人民的生活会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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