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营山县同福公司出借人诉求书
尊敬的国务院督查组:您们好!
我们是四川省营山县同福投资理财公司(以下简称同福公司)700多名出借人。
四川省营山县同福公司是按国家政策依法依规,在南充市人民政府缴纳了经营监管保证金,于2013年5月在营山县设立的理财中介机构(影子银行)(附相关文件及保证金据) ,因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监管不到位,公司没按规经营,不到3年时间就出现了经营问题,后经县人民政府工作组接管后,向出借群众公开承诺公布公司经营情况及如何还清出借资金(附同福公司及工作组的公告),但时至今日县人民政府工作组的负责人换了三位领导都还没有公开公司经营项目情况以及工作组如何解决收回还清借款的方案。
究其根本原因:
1:同福公司的股东里有相关政府部门领导入暗股(金融办、公安局、教育局、原农村信用社等里面的人);
2:各借款项目方与公司股东(含暗股)有着多方面关系,盗用虚假项目、问题项目以及虚设风控部门等骗取出借人资金进行洗钱。
3:县委县政府牵头成立的工作组,工作也是拖无进展:
以下是公司出现问题后三年时间了,相关的问题,迟迟未见解决。
1:公司的企业法人程志明、何俊抓用借款几百万仍然逍遥法外,网络通缉令都无济于事(这这当中是有蹊跷)。而何俊一直承诺还钱,可至今一分钱都没有归还。
2:其它各股东利用职务之便,从公司挪用,担保戒除的钱没有及时清理,也没对各股东的资产采取保全措施等。
3:暗股东中因个别地方官员参与阻挠工作,导致各行政单位执行不力。
4:股东陈长江,成天花天酒地,逍遥法外,夫人(冉小琴)从中借钱开车行,酒楼。成天仍过着大老板的生活,没有一点追款,还款的动机。
5:股东高英,从创办同福公司起,张就积极参与了公司的策划与经营,并利用职权从公司挪款,至今未还。
6:股东张兴华,实为国家公职人员(县教育局城郊教办主任),却是同福的暗股东,从创办同福公司起,张就积极参与了公司的策划与经营,并为何开元担保六十万元借款、为李尚荣担保一百三十万元借款。
7:借款人陈红,与陈长江出具担保书,借条,且她在南充有房产、公馆有低押,法院也已开庭,迟迟没有对她进行强制换款计划和财产拍卖。
8:出借人代表,多次将手上资料以及同福公司在公检法成立的工作组的监督下公开承诺的还款计划,递交到县委、县政府、中央督查组营山代表处,直到现在没有收到任何正面通知、回复以及还款计划。
基于以上情况,出借的老百姓们已苦苦等待了4年了,我们强烈恳求中央督查组为营山老百姓伸张正义:
1:彻查及追究同福公司里的暗股东(公职人员,党干部等)的法律责任,以及追缴他们的非法所得,并如数归还所借全部资金。
2:股东为借款人出具担保书,股东要为此担保负全责,追查他们的资金走向及追究法律责任;
3:需要同福公司所有的股东(陈长江、高英、程志明、何俊等及暗股东)与工作组及出借人代表见面,确认还款及收款计划,对执行不力的人员,采取严惩措施(加倍支付利息等)。
4:彻查相关股东、暗股东、借款人等家庭在同福公司出事前三年的所有资产、资金去向,收回他们非法转移的所有财产。
5:督促工作组及同福公司股东,定期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汇报工作进展,并通知出借人代表。
敬请中央督查组为我们七百多名出借人受害者伸张正义吧,收回出借人的血汗钱!!!
同福公司700余名出借人
201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