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无意之间看到安徽电视台播放的一则关于驾校土地使用性质的新闻,因合肥市政府及国土部门对全市所有企业土地使用性质的调查,发现全市所有驾校的土地使用性质都不属于(交通设施用地)因合肥市国土部门从未有过交通设施用地的规划从而导致部分驾校向政府递交破产申请,导致部分破产驾校学员得不到训练,学员向驾校的主管部门合肥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提出异议,运管部门表示这属于政府对土地使用性质做调整,目前相关政府部门也表示暂时没法协调,唯一能做的就是延期3个月,同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停止招生。
看到这样的新闻,我想问问我们巴中的职能部门我们巴中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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