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1月12日,家住四川省通江县的熊医生受王医生邀请参加对难产妇王XX剖宫取胎手术,因王XX子 宫收缩乏力,术后由王医生陪护转院途中死亡。通江县公安局以熊医生非法行医致人死亡立案,申请批捕后,通江县检察院经检委会讨论认为,”熊医生本就是个外科医生,1988年就取得西医主治医师职称,在医院工作多年,证明熊医生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的证据不确实,需要补充侦查”2001年4月21日通江县公安局以医疗事故犯罪对熊医生执行逮捕,逮捕后才由公安局委托巴中市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专业技术鉴定结果:1、由于资料不齐,法医尸检超过法定时间,且无病检报告,王XX的死亡原因无法鉴定;2、王医生所开办的医疗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依法不属于医疗事故鉴定范畴。(不知道通江县公安局及检察院补充到什么证据证明熊医生是委屈的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通江县法院一审以非法行医犯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巴中市中级法院二审以“鉴于无证据证明云医生的行为与菊XX的死亡结果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可以减轻处罚,改判有期徒刑3年”(特殊减轻未层报最高法院核准),熊医生于2004年刑满出狱。2008年巴中市中级法院第一次再审裁定“维持原判”;2011年巴中市中级法院第二次再审查明“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熊医生不是非法行医犯罪主体”。合议庭写出撤销原刑事裁判的判决书交法院院长审查签字期间,法院指派第一次再审的审判长适用简易程序再次独任审理,经审判委员会决定变更起诉罪名判决医疗事故犯罪。2012年作出作出的(2011)巴刑再终字第2号刑事判决书:“一:原判熊医生非法行医犯罪不能成立,撤销原刑事裁判;二:审判委员会决定熊医生犯医疗事故犯罪,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熊医生对变更起诉罪名判决医疗事故犯罪不服提出申诉,决定不再对申诉复查”。
巴中市政法委员会贯彻落实2018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用实际行动把“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落到实处”。市政法委员会领导发现了熊医生案且极为重视,立即安排组织有关部门及专业律师参加的分析,讨论。政法委员会督促巴中市中级法院对案件复查,对变更起诉罪名判决医疗事故犯罪的终审判决到底是不是确有错误向政法委明确答复;如果判决确有错误就依法纠正;如果判决无错就理直气壮地作出驳回申诉处理。
2018年7月24日,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在深圳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在会上提出,司法改革要破解责任不实、合力不强、监督不力等“五大难题”,将研究出台错案责任追究具体办法。郭声琨特别指出,要将办案绩效作为院庭长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防止办案走形式、走过场以及委托办案、挂名办案等现象。 破解责任不实 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由院庭长直接审理 “让院庭长回归审判一线成为常态”是本轮司法体制改革中,落实司法责任制的一项要求。这次会上,郭声琨提出的司法改革要破解的首个难题就与此有关。 “要着力破解责任不实难题,加快健全领导干部办案制度。要坚持领导干部入额必办案,完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由院庭长直接审理机制。”郭声琨要求,要设定院庭长办案的数量底线和质量要求,建立绩效考核、督察通报、公示监督等机制,将办案绩效作为院庭长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防止办案走形式、走过场以及委托办案、挂名办案等现象。 同时,要通过给院庭长配备审判辅助人员精简会议文件等配套性举措,保证院庭长办案制度得到落实。要全面推行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制度,完善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
据此,熊医生申请巴中市中级法院,如果第二次再审判决确无错误,就理直气壮地作出驳回申诉通知书,让熊医生可以依法向上级法院或者检察院申诉;如果判决确有错误就实事求是地依法重新审理,但如果重新审理就由徐院长直接审理(由徐院长为审判长)。
理由一:以免再出现第二次再审那样,合议庭判决撤销原判,审判委员会却决定变更起诉罪名改判医疗事故犯罪的情况。对于巴中市中级法院目前对案件复查是不是走形式、走过场,无关紧要,这个要看结果出来(驳回申诉或者启动再审)才知道。
理由二:由于第二次再审变更起诉罪名改判医疗事故犯罪的判决是审判委员会决定的,合议庭并没有审理过医疗事故犯罪,但判决书上却没有审理医疗事故犯罪的合议庭法官署名,这份再审判决书判决的医疗事故犯罪部分确实还未经审理过,不论法院有什么理由,巴中市中级法院都应该补课对已经判决的医疗事故犯罪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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