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龙城名都上访一事我也来说两句,首先声明,我不是业主,也不是水军,不喜勿喷,权当发杂音。
1。站在老百姓的角度来说,花了70年的土地使用费结果买了只有24年的使用权,心里很不是滋味,被开发商及销售那些给骗了。开发商涉嫌欺诈,可向开发商主张退一赔三,因为开发商涉嫌欺诈,老百姓是消费者,《消法》规定的,开发商赔不起,公司就只有破产(退出市场)。
2。站在开发商的角度来说,我尽量为善,你消费者签合同交钱的时候自己不雪亮自己的眼睛,看清合同条款及双方权利话务,活该被我骗。你消费者要主张自己的权利,那就自己去相关部门主张吧,作为开发商,第一要务就是赚钱,反正在金钱面前我只选钱,你们爱咋的咋的。
3。站在政府的角度来说,我向社会出让土地的时候就已经明确了土地的使用年限,并在国土部门备案,开发商在开发前就已经晓得土地使用情况。老百姓买房的时候不会主动到国土部门去查询开发商应当出示的《土地使用证》在开发商的忽悠下痛快的就把房款交了。后来发现被骗了,开发商和群众扯经了,就找到我(政府)解决了。我用什么来解决,法律又没给我授权?明明就是两个私主体的经济(合同)纠纷,却偏要找我。
综上,个人认为,建议群众与开发商之间各自主张自己的权利,但主张权利应当按相应的程序,比如说按规定上访、到人民法院起诉或自行协商。在论坛里对骂无助于纠纷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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