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 诉 书 尊敬的四川省委书记、省长,你们好! 申诉人:简阳市射洪坝凉水村五组二十多位村民 代表:徐凤明,承包土地地址,简阳市射洪坝街道办事处凉水村五组。联系电话15253505751。 代表:王晓明、陈永智、陈永强、邱继华、鲁继群、陈世珍、王道富、黄生云、黄生富、周素容、叶桂英等。
申诉请求:请求上级领导依照《物权法》和《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责令一视同仁分给徐凤明等几十多位村民【包括死亡的有承包地的村民】征地补偿费等费用;要求对违规违法的领导追究法律责任。
事实理由:徐凤明等二十多位村民都有《集体土地承包证》,2018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载明,徐凤明等村民的承包地再次被确权。 2017年10月,政府征收了五、六组的全部集体土地。2018年6月,在分配土地补偿费过程中,村组领导与极少数村民决定:包括徐凤明在内的很多村民都不参加土地补偿费的分配。而且,分配暗箱操作,信息不公开、不公示、不透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117条、121条、125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成本法》的相关规定,申诉人等是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利人,对承包的土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政府征收,依法享受获得补偿费的权利。 根据上述客观事实及法律规定,五组六组村民委员会的征地分配方案决定违法,侵犯了申诉人的合法权益。强烈请求省委、省政府责令依法纠正。 此致
申诉人代表:徐凤明 2018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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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成都市国土局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7月20日回复,内容见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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