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http://new.qq.com/omn/20180702/2 ... ?qqcom_pgv_from=aio海淀“黑车”的末日来了!北京新规大变化 黑出租、黑摩的
大家可能都坐过了
它也许在曾经一段时间里
解决过咱们最后一公里到家的问题
可是......
如今,随着共享单车的兴起
黑车也逐渐在被取代
同时它的一些影响交通秩序
损坏城市形象
危害市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问题
也越来越突显!
今天,7月的第一天
迎来了《北京市查处非法客运若干规定》
正式实施!
市交通执法总队对新规进行了解读
——“规定”提高了黑车的违法成本
设定了没收车辆的处罚措施
从7月1日起,北京市将开展为期半年的集中治理行动,打击非法客运行为,机场、火车站重点点位检查 24 小时全覆盖。
新规的治理内容涵盖了目前所有非法客运行为,堪称全国治理非法营运法规教科书。
▲执法部门查扣克隆出租车(图片来源网络)
这五种非法运客形式将被“重点关照”
(1)假冒巡游出租车的(俗称“克隆出租车”);
(2)无证从事巡游出租车业务的(俗称“黑巡游车”);
(3)无证从事网络预约出租车业务的(俗称“黑网约车”);
(4)无证从事班车、包车、旅游客运业务的;(俗称“黑大巴”);
(5)以摩托车、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车辆从事客运业务的(俗称“黑摩的”)。
细化执行方案,提高违法成本
一是提高违法成本,设定“扣押”“没收”的查处手段
为保证对非法客运行为能即查即改,法规在国家和本市相关立法规定罚款处罚的基础上,设定扣押车辆的强制措施,防止出现“边交罚款、边干黑活”的情形。
同时,考虑到“克隆出租车”伪装性强,“黑摩的”普遍车况差,安全系数低,社会危害大,法规设定了没收车辆的处罚措施,以提高违法成本,加大打击力度。
二是填补法律空白,明确扣押车辆的后续处理、处置
针对扣押车辆后续处置难、过度占用停车资源等问题,法规提出了可操作、
可执行的细化解决方案:
(1)车辆被查获时属于拼装车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由执法部门将车辆移送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强制报废;
(2)车辆被扣押期间达到报废标准的,公告车辆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使其不再享有路权,经通知或者公告仍无人认领的,由扣押车辆的执法部门予以报废。
三是要求执法部门履职尽责,提升查处非法客运的工作效能。
为保障治理效果,法规结合本市执法体制改革的相关要求,从提升职权履行率角度,明确规定执法部门应当根据区域管理现状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加大执法巡查力度,提高执法检查频次,防止执法部门选择性执法、怠于履职。
立法“短、深、快”,首创暂扣驾照处罚
新规规定:
1、可以扣押车辆、没收车辆、报废车辆、暂扣驾照、提高罚款额度
2、纳入个人信用体系等处理方式
3、对从事两次以上非法客运的人员可以暂扣驾驶证 3 个月到 6 个月
4、提高了对黑车的罚款额度,从原来的罚款 5000 元到 20000 元,提高到罚款1万元至5万元
5、解除扣押后的车辆保管费用由当事人承担;车辆被扣押时属于“拼装车”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由公安交管部门收缴并强制报废;在押期间达到报废标准的,经公告后由扣押部门予以报废分解。
6、从事非法客运人员的违法信息将纳入本市信用信息系统。
感觉此次新政的严厉,几乎是前所未有啊,也透露出一种在力挺全国各地对于网约车平台的约谈,和对客运市场拨乱反正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