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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百姓喊冤射洪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不作为渎职拖延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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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30 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此文是关于违法修建,在2012年9.10洪灾中,因违法修建,倾泄而下的山洪到此没有通道,冲向旁边的居民房屋,使靠近巷道一侧的住房被冲击而成危房。目前房屋上的裂口仍在继续扩大,危及整幢房屋和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射洪法院串通包庇被执行人拒不执行生效判决,在申请执行后的近一年期间,数十次往返于射洪法院,分别向执行法官、执行局长、分管副院长、院长等人反映或投诉,均被拒之门外。
       导致本案陷入目前判而不执、有法不依的困境,根本原因在于涉案建筑原系射洪本地某重要官员所有,转卖给被执行人父子,被执行人父子在改建过程中借机侵占集体土地和相邻通道,非法搭建建筑物,在依法行使权利提起诉讼后,被告父子就通过该官员做通法院工作,违法超期拖延审理,长期审而不决;最终做出生效判决后,又做通法院工作拖延拒不执行。该官员现已升至市直部门任要职,手眼通天,在其勾兑下射洪县法院才敢于公然包庇被执行人,编造各种借口拖延拒不执行。
     本案受害者多次向有关部门投诉,有关部门在职人员玩起踢皮球,踢来踢去。据知情人爆料:曾有一次,上级领导下乡视察工作,当地单位怕本案受害者上前闹事,故以调节为借口,讲受害者骗往单位内,实施软禁。被告还多次扬言要杀了原告未满8岁的儿子,多次对原告家人等进行人身攻击,辱骂。被告孤儿寡母两人整日在摇摇欲坠的危房里担惊受怕,夜不能眠。试问:这就是为人民服务,一切为了人民吗?这个民生ZF就是坏人的保护伞吗?高级法院的判决书也是可以不用执行的吗?那我们还要法律,法院来做什么?纳税人民的钱财就是坏人的保护伞吗?
2017年答应原告会在2018年年初的时候解决事情和问题,可这都过了半年了,仍然是没有任何进展的,当初被告在修建房屋的过程中,双方就已经在走法律程序了,那么被告就应该停止继续修建房屋的行为,那背后又是谁给他的勇气和支持让他继续修建呢?这里面的猫腻想必大家都明白吧.

     以下是案件编号
                        (2013) 射洪民初字第529号判决
                        (2014)遂中民终字第377号判决
                        (2016)川09民申2号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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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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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7-2 23:15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8-7-2 23: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案受害者多次向有关部门投诉,有关部门在职人员玩起踢皮球,踢来踢去。据知情人爆料:曾有一次,上级领导下乡视察工作,当地单位怕本案受害者上前闹事,故以调节为借口,讲受害者骗往单位内,实施软禁。被告还多次扬言要杀了原告未满8岁的儿子,多次对原告家人等进行人身攻击,辱骂。被告孤儿寡母两人整日在摇摇欲坠的危房里担惊受怕,夜不能眠。试问:这就是为人民服务,一切为了人民吗?这个民生ZF就是坏人的保护伞吗?高级法院的判决书也是可以不用执行的吗?那我们还要法律,法院来做什么?纳税人民的钱财就是坏人的保护伞吗?
2017年答应原告会在2018年年初的时候解决事情和问题,可这都过了半年了,仍然是没有任何进展的,当初被告在修建房屋的过程中,双方就已经在走法律程序了,那么被告就应该停止继续修建房屋的行为,那背后又是谁给他的勇气和支持让他继续修建呢?这里面的猫腻想必大家都明白吧.

 楼主| 发表于 2018-7-2 23:39 | 显示全部楼层
此文是关于违法修建,在2012年9.10洪灾中,因违法修建,倾泄而下的山洪到此没有通道,冲向旁边的居民房屋,使靠近巷道一侧的住房被冲击而成危房。目前房屋上的裂口仍在继续扩大,危及整幢房屋和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射洪法院串通包庇被执行人拒不执行生效判决,在申请执行后的近一年期间,数十次往返于射洪法院,分别向执行法官、执行局长、分管副院长、院长等人反映或投诉,均被拒之门外。
       导致本案陷入目前判而不执、有法不依的困境,根本原因在于涉案建筑原系射洪本地某重要官员所有,转卖给被执行人父子,被执行人父子在改建过程中借机侵占集体土地和相邻通道,非法搭建建筑物,在依法行使权利提起诉讼后,被告父子就通过该官员做通法院工作,违法超期拖延审理,长期审而不决;最终做出生效判决后,又做通法院工作拖延拒不执行。该官员现已升至市直部门任要职,手眼通天,在其勾兑下射洪县法院才敢于公然包庇被执行人,编造各种借口拖延拒不执行。
     本案受害者多次向有关部门投诉,有关部门在职人员玩起踢皮球,踢来踢去。据知情人爆料:曾有一次,上级领导下乡视察工作,当地单位怕本案受害者上前闹事,故以调节为借口,讲受害者骗往单位内,实施软禁。被告还多次扬言要杀了原告未满8岁的儿子,多次对原告家人等进行人身攻击,辱骂。被告孤儿寡母两人整日在摇摇欲坠的危房里担惊受怕,夜不能眠。试问:这就是为人民服务,一切为了人民吗?这个民生ZF就是坏人的保护伞吗?高级法院的判决书也是可以不用执行的吗?那我们还要法律,法院来做什么?纳税人民的钱财就是坏人的保护伞吗?
2017年答应原告会在2018年年初的时候解决事情和问题,可这都过了半年了,仍然是没有任何进展的,当初被告在修建房屋的过程中,双方就已经在走法律程序了,那么被告就应该停止继续修建房屋的行为,那背后又是谁给他的勇气和支持让他继续修建呢?这里面的猫腻想必大家都明白吧.

     以下是案件编号
                        (2013) 射洪民初字第529号判决
                        (2014)遂中民终字第377号判决
                        (2016)川09民申2号裁定书
                       (2017)川0922执异8号
                        (2017)川09执复9号
                        (2017)川执复10号
                        (2017)川09执异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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