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领导干部尤其要做遵守法纪的表率。小平同志说得好:“不管谁犯了法,都要由公安机关依法侦查,司法机关依法办理,任何人都不许干扰法律的实施,任何犯了法的人都不能逍遥法外”,谁都没有擅权营私的特权,谁都不能存一丝“刑不上大夫”的侥幸。 依纪依法履职的关键就在于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每一个纪检人就如同一扇窗户,一间房子有了窗户才能透气,才能一扫房间角落的阴暗潮湿。法制之光高照,贪腐就无处遁形。国务院法制办党组书记、副主任,袁曙宏同志总结道: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现实意义在于有效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保证党纪国法得到一体遵循。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织牢织密制度的笼子,消除了监督的死角和空白,对于我们老百姓,最直接的感觉就是:没有层层的吃拿卡要,我们的日常小事就好办了;没有各级的蛀虫腐蚀打洞,国家也就更加繁荣,更加富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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