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要求纪检监察干部成为纪法皆通的“专才”,成为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专家”,切实在依纪依法履职上有一个大进步大提升。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领导同志就此多次强调,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认真学习宪法、监察法,增强依纪依法开展工作的本领,既要搞好纪法贯通又要实现法法衔接。作为干部,必须要用好纪律和法律才能更好的履职尽责。
要坚守党章和法律赋予的圣神职责,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不辱使命、不负重托。充分利用好法纪,对心存侥幸,越界越轨的党员干部,得到惩戒,让心存侥幸者得到警示,知耻知止,做到纪律和法律丝毫不能逾越。另外,要警戒自己。“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干部要更加严格要求自己,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以党规党纪衡量自己的言行,自省自警自励。坚守道德高标准,作遵纪守法的表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