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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声回应] 非法入室结伙伤人,掏钱可以不用抓人?![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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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24 22: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一名小区居民,位于成都市新都区大丰镇成博小区,5月15日被多人结伙入室殴打,嫌疑人进入我家里对我以及家人进行挑衅,辱骂,威胁,推攘,殴打,抢夺报警人手机拍摄等违法行为。随即再次在家中对我进行推攘挑衅殴打,随后在推攘过程挑衅中第二人对我的眼部面部连续性进行了殴打,导致面部,眼部,出血严重,眼镜破碎,划伤多出,大丰北派出所接报警后,值班民警带领辅警到达现场了解情况,并及时阻止的其余人员抬腿连续踹我的行为。随后对方扬言找警察没用,我要让社会人员处理你,让你出不了家门,要弄死你等语言挑衅行为不断对进行刺激,由于眼部面部受伤,视力下降对生活影响较大,在接受当地派出所多次调解,调解失败的情况下,不断求助新都区公安分局,对打人者作出依法处理,但是当地新都区大丰北派出所避重就轻,以各种理由拖延,随后对打人者从轻处罚,罚款三百元结案,其他事情我们不会再管你了,你的医疗费,财产损失费,各种费用不归我们管,不管你以后是轻微伤还是轻伤我们都不会进行下一步处理,因为已经处罚过了,对方曾于2018年3月23日因损毁财物在大丰北派出所达成协议:因为损毁财物,赔偿我被损坏的监控设备300元。(调解达成协议并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处罚。对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予以处罚;在法律规定的处罚范围内,从重处罚。),5月15日对方再次砸门冲进家里打人,全程监控录像人证物证都有,派出所办案专案民警曾祥,从来没有联系过我们,打数次电话打不通,多次前往派出所提交材料,派出所辅警前台告知休假下班了,受害人难道就应该被打吗,打人者难道就应该逍遥法外吗,6月4日下达行政罚款后,当地派出所从未联系过我们,并告知只有多买几个摄像头保护自己,我们不能随时保护你,也无法对打人者做出处罚,新都区公安分局官方只会复制粘贴,把我的信访材料不断挤压不做任何处理,作为一名受害人表示为什么不处理打人者,我多次去当地派出所找不到办案民警,对相关案件的处罚存在疑问和不满,并未得到有效答复,作为一名群众遵纪守法多年,遇到不公平的事,迟迟无人处理,面对这样的敷衍无法接受,作为一名普通群众法律知识淡薄,如有冒犯尽请见谅,严惩非法入室者,希望尽快得到一个明确合理的答复。

我多次反馈情况你们依然未进行处理,请你们不要复制粘贴,认真负责给出一个合理的答复,我电话从未关机过,不要再说当事人未接通电话,我们无法反馈情况,请不要用你们敷衍的态度,来敷衍一名行政处罚受害人!!!!!


@呼声-向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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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新都区大数据办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7月2日发表了新都区公安分局关于此贴的回复,内容见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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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26 14:55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编于6月26日下午已将此事转交新都区当地。
发表于 2018-7-2 11:13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转区公安分局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2018年5月15日20时许,大丰北派出所接您女朋友报警称:在大丰成博小区3栋1单元1203号房屋里有人打架。接警后,大丰北派出所民警立即带领辅警赶至现场。经了解,当晚20时许,您与女朋友在家中使用音响播放音乐影响到楼上住户的正常生活。后楼上住户陈某某找到您及您女朋友说明噪音扰民的情况。在此过程中,您们当事双方发生争吵继而发生肢体冲突,导致您眼部受伤,陈某某右手受伤。出警民警将您们双方当事人及相关人员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
从现场视频看,周某某与您有互相指点及互相推攘的情况,就在您们两人一、两秒钟短暂的肢体接触过程中,陈某某上前举起右手将您的眼镜打坏,致使您的右眼受伤,陈某某的右手被镜片划伤。您要求到医院检查治疗,民警告知您待检查治疗后再到派出所做进一步处理。
2018年5月18日10时许,您与女朋友到大丰北派出所向民警提供了您在成都大学附属医院的诊断证明(1、双眼钝挫伤;2、右眼结膜下出血;3、双眼屈光不正),民警依法对您制作询问笔录。同时,民警为您开具了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您大丰北派出所将根据伤情鉴定结果依法处理。经华西法医学鉴定中心法医建议待您的伤情稳定后(6个月)再做伤情鉴定。
针对上述情况,大丰北派出所民警多次组织当事双方进行调解,但因您们当事双方分歧较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至今未到派出所进行调解。
2018年5月31日,因您反复要求派出所对陈某某作出行政处罚,大丰北派出所考虑到您的伤情尚未鉴定,并综合全案起因、性质、情节等要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对陈某某作出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
您认为对打人者处罚太轻,要求新都区公安分局行政复议,新都区公安分局法制大队已于2018年6月5日受理。目前,新都区公安分局正按《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对大丰北派出所所作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复议审查。
关于您反映复制粘贴的问题,因您以同一件事、同一个诉求反复在不同平台进行数十次投诉,我们在案件没有新的进展情况下只能根据前期的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进行统一回复。
待您伤情稳定后(6个月)进行法医学鉴定,大丰北派出所将根据伤情鉴定结果做进一步处理。
以上情况已于2018年6月29日下午与您联系,您表示知晓了。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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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6-24 22:18 | 显示全部楼层
@呼声-向眸   希望新都区不要在敷衍群众 复制粘贴了。

 楼主| 发表于 2018-6-24 22:21 | 显示全部楼层
多次反映情况,当地难道只会复制粘贴不作出任何处理吗?            

发表于 2018-6-25 16:01 | 显示全部楼层
入室殴打算是很严重了吧
发表于 2018-6-25 17:27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事态发展

 楼主| 发表于 2018-6-25 18:2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案件新都公安罚款三百元 结案。  根据目前三甲医院的病例初始诊断为轻伤,半年后再进行第二次伤情鉴定。   
公安想变成轻微伤结案了事,省去一切程序上的烦恼。法医说轻微伤警察可抓可不抓。
反正他们都只会复制粘贴,轻罚打人者,网上随便一搜 轻伤不抓人 轻微伤不抓人的案例一大把,法治社会的齿轮在途中被卡住了。
“复制粘贴”是懒政更是怠政!

发表于 2018-6-25 20:43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8-6-25 23:3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发了那么多贴都没解决问题,这种治安案件的小问题都解决不了,隔壁那种涉法涉诉的该怎么办哦。 这个社会真奇怪。

发表于 2018-6-25 23:4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发了那么多贴都没解决问题,这种治安案件的小问题都解决不了,隔壁那种涉法涉诉的该怎么办哦。 这个社会真奇怪。

 楼主| 发表于 2018-7-4 01:21 | 显示全部楼层
到最后还是这样不了了之,估计只有时间能证明一切,毫无意义的回复,  那就等六个月后看你们怎么做出合理的答复吧。  大家一定要相信自己,这年头某些地方不值得信赖。

 楼主| 发表于 2018-7-4 01: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哪位贤者提出的有困难,找警察,找了警察也白忙。

 楼主| 发表于 2018-7-6 04:31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四川检察机关司法部门的权威解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如下:
3.2.1 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或者容貌毁损;丧失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
3.2.2 轻伤是指使人肢体或者容貌中度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中度伤害的损伤。
3.2.3 轻微伤是指使人肢体或者容貌轻微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轻微或者短暂障碍;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轻微伤害的损伤。
3.5.3 凡是以容貌损害或者器官(脑、听器、视器等)、肢体功能损害为主要评定依据的,须观察、检测损伤后果或者结局的,一般在损伤后3个月至6个月以内进行;凡是疑难、复杂、一时不能确定损伤程度的,可以在治疗终结或者状态稳定后6个月以内进行。
所以你现在还不能做鉴定,因为依据你以后视力的恢复情况来鉴定是轻伤还是轻微伤。

 楼主| 发表于 2018-7-9 10:1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8-7-9 10:2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日均一顶日均一顶日均一顶日均一顶日均一顶日均一顶日均一顶

 楼主| 发表于 2018-7-10 04:03 | 显示全部楼层
责任单位至今没任何处理结果以及反馈,打人者依旧逍遥法外,至今未接到任何通知以及取得任何联系,不断复制粘贴在哪反映都没有用,因为全部会回到新都公安信访部门,多次到达派出所,值班辅警解释说,我们没有信访室,办案民警不在,各种拖延,态度冷硬,请干点实事受害人老百姓群众就是被忽悠的吗。
(您好。来信收悉欢迎来信。办案民警之前多次与您进行沟通和联系,未果。如有异议,请与相关派出所进行积极沟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从来没有联系过我的责任单位,一直复制粘贴,多次到达实地积极反应诉求,解决问题,公安民警避而不见,信访回应石沉大海,从未对政府公安如此失望过,可能这就是我们新都公安大丰派出所的实际情况,对于犯罪宽容,成都公安对于犯罪零容忍,如此忽悠群众,信访变成摆设项目。

 楼主| 发表于 2018-7-15 07:19 | 显示全部楼层
每日一顶,到现在也没做出任何处理结果。

发表于 2018-7-16 03:0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警察现在是真的靠不住,招那么多的辅警,拿我们纳税人的钱,办了多少实事。真的有待考量。

 楼主| 发表于 2018-7-16 13:39 | 显示全部楼层
温毛畔 发表于 2018-7-16 03:03
警察现在是真的靠不住,招那么多的辅警,拿我们纳税人的钱,办了多少实事。真的有待考量。

以前是上行下效,现在是直接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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