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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申请公租房资格问题[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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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19 17: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成都上班七八年外来务工人员,社保断断续续交了几年,没有连续。
我去房管局申请公租房时(其他条件都符合),工作人员却告知要2年社保。
根据成都市住房保障信息网上发布《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指南》,并没有要求说2年社保,
难道在成都申请公租房  其他条件都符合的话,
1、必须要满2社保吗??
2、必须要求最近24个月连续吗?
图片1.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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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成都市房管局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6月25日回复,内容见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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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20 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编于6月20日已将此事转交成都市房管局。
发表于 2018-6-25 10:3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市民:
你反映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我市共租赁住房资格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我市从2016年起已停止新建各类保障性住房。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相关政策规定,在符合收入准入标准的前提下,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应当具有本市非中心城区户籍或持有成都市居住证,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中心城区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主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目前我市公共租赁住房处于供不应求态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住房保障将由实物保障为主逐步转变为以货币保障为主。建议您结合自身家庭情况,通过申请租赁补贴解决阶段性住房困难。
此复。


成都市房管局
2018年6月25日

发表于 2018-6-20 13:24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8-6-25 10:3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市民:
你反映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我市共租赁住房资格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我市从2016年起已停止新建各类保障性住房。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相关政策规定,在符合收入准入标准的前提下,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应当具有本市非中心城区户籍或持有成都市居住证,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中心城区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且未承租公房,主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目前我市公共租赁住房处于供不应求态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住房保障将由实物保障为主逐步转变为以货币保障为主。建议您结合自身家庭情况,通过申请租赁补贴解决阶段性住房困难。
此复。


成都市房管局
2018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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