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控诉发帖代表:牟树艺 郑传武 陈德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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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贵州遵义市汇川区董公寺镇沿红村的村民,遵义市汇川区为建设十万亩风景林为主的湿地公园中,城投公司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徇私枉法,将统一征收的标准放在一边,因人而异签订不同的补偿协议等。
汇川区实施这个工程,没有土地和规划等合法手续。我们是非法工程的受害者,我们走在失去家园也失去了未来的路上。
我们请求上级政府按照村民实际购房面积安置,要是实行货币补偿,必须按照市场价进行,且在装修上合情合理的处置,给予村民搬迁补偿费、搬家费和签约奖励等。
政府失职应该背起非法建筑这个锅
2017年,我们收到了汇川区董公寺街道办下发的27号文件,因为要建设九节滩湿地公园,我们的房屋要被征收。
我们支持湿地公园建设,但是,我们对27号的文件规定严重不满。
文件中提到我们所购买的房屋是违法建筑,我们的房屋真的是违法建筑吗?
“实际上,政府是借违法建筑之名行拆迁之实,可谓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我们购买的房屋已经居住了4年以上,即使是如政府所说的是违法建筑,但已过了处罚失效,已经被视为合法了。根据行政处罚法第29条明文规定,即使有错,也是政府的错,政府监管不力行政作为不到位造成了非法建筑的存在,这个锅必须政府来背。”
我们是背井离乡的农民工,是生活在底层的小老百姓,我们经过多年在外打拼,省吃俭用节约出钱来反响购买住房,要是政府粗暴的认为这是非法建筑不给于合理补偿,我们几十年的辛苦就要付之东流了,失去了合理的补偿,我们失去了家园之后,如何过得更好生活的更幸福呢?
董公寺政府在拆迁安置中没有做到一碗水端平?
董公寺政府在征地拆迁中真正做到一碗水端平进行按照补偿吗?
政府将我们的房屋认定非法建筑,用白菜价格进行补偿,可是,与我们情况一样的在董公寺区域内比比皆是,他们的是按照合法建筑予以补偿。同是遵义市,红花岗区对待我们如此的情况的补偿就很人性化,老百姓的房屋都得到了合理合情的补偿安置。
我们是沿红村大路组的购房户,我们的房屋被董公寺政府认定为非法建筑,我们几十年的心血被政府失职行为导致的严重后果卷走了,这叫我们如何不喊冤呢?
董公寺政府是人民的政府,人民的政府是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
我们相信人民政府的领导都会换位思考,董公寺政府的领导为了政绩认定我们的房屋是非法建筑,但上级政府的领导总会睁开眼睛关注我们悲惨的呼声,要是不尊重事实和历史野蛮认定为非法建筑,全体失去家园的村民必将走上上访控诉之路。
九节滩湿地公园的建设也是一个非法工程
我们村民购买且居住了多年的房屋被政府认定为非法建筑,但是,政府修建九节滩湿地公园是一个非法工程还是合法工程呢?
所谓的合法工程,前提条件是要有土地审批和归还许可,就是我们要求必须提供的“一书四方案”,没有这个方案,政府才是推行触目惊心的非法工程的责任者。
为了调查九节滩湿地公园的建设手续是否完善,我们通过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真相大白了。
当然,我们要调查九节滩湿地公园建设的合法性,地方政府是仅仅捂住盖子不予以公开的,我们向贵州省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得到了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发文要求公开。
遵义市城乡建设局迫于省政府行政复议书的压力,不得不下发了信息公开答复书,九节滩湿地公园是一个合法工程还是非法工程的本来面目暴露出来了。
遵义市规划局2018年2月11日的公开答复是:建设单位未办理该项目的规划许可证,没有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也就是说,汇川区建设九节滩湿地公园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非法工程,政府上马一个非法工程强征强拆我们的合法住房,将全体村民的住房认定为非法建筑,这叫我们如何能得到起卖的公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