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是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为加强对扶贫领域公职人员的监督和管理,中央三令五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力量解决脱贫领域“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考核评估不严格等突出问题,从而进一步规范公职人员的扶贫行为,使扶贫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近期,全国上下掀起了一股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热潮,进一步找准定位、服务大局。对此,群众成为了最大的监督群体,公职人员成为了最大的监督对象,所有,措施必须精准、有力,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要完善深化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进一步明确责任,转变作风,建立和完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治理长效机制,切实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设定整改完成时限,落实整改责任人,将责任进一步落到实处。 要针对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加强宣传和培训,加强对贫困村交通道路、文化广电建设等设备建设的监督,严格按照标准进行督促,做到问题查不清不放过、责任不查明不放过、追责不到位不放过。通过自查自纠为脱贫攻坚工作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要立行立改,做到及时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同时注重加强问题整改的建章立制工作,制定和完善一批打基础、管长远、治根本的有效制度,达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的效果。对扶贫领域存在突出问题坚决一查到底,以零容忍的态度抓实抓好专项治理工作,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任务按期落实、健康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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