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怀着无比愤怒的心情,上诉有关部门,强烈控诉齐福乡齐头岩村村委会严重违反党的群众路线政策,非法征用我村土地用于国家严厉禁止的项目——建设工厂,不解决村民的合理诉求。
齐头岩村村委会于2018年三月组织社员进行土地测量,单方面与砖厂达成协议租赁给砖厂,租期为15年,租金为四百余元一亩,在此过程中,只进行过一次社员会议,但会议大多数社员并为同意村委会的赔偿标准提议,随后再无协商会议,村委会单方面与砖厂建设方达成协议。然后开工建设,随后只是通知被占地的社员去签字领钱,归集体所有的土地也由村委会单方面租赁给了砖厂建设方,未开社员大会征求意见。
在租赁期间,无论是租赁方还是村委会都未按规定在征地的地方进行征地公示。擅作主张的把社员与集体的土地租赁给了砖厂建设方。
其次,租地用途为建设砖厂,租期为15年,把农民的耕地用于建设工厂,已经严重的改变了原为耕地的土地性质。租期又长,砖厂的建设已经改变了土地的用地性质,但该地的使用性质却没有报国土局申请变更。
其次,村委会在未经县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与村民签订《土地预征协议》,将土地租赁给砖厂,则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强制性规定。
我们坚信在书记领导的十八党中央是会为民作用主的,决不允许那些侵害人民利益、破坏社会安定团结的违法违纪的祸国殃民分子逍遥法外的,必然会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制裁的。
以上申请,请尽快回复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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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齐福乡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6月11日回复,内容见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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