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爱真女、汉族、身份证号513027197205258123住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化成镇方家梁村三社。丈夫下肢三级残疾。全家
长年在外打工糊口。长子周浩于2015 年结婚后分户并另立户口。次子与父母生活。2016年修公路须拆房屋,镇政府、村社以土地流转为名将房屋拆除至今合同未给。两家至今无外居住。逢年过节回家都是寄居亲友家中。
2016年我社实行新农村建设吴爱真报名登记两个户头、两套住房分别交3000元、2000元定金,有发票为证。
2018年春节后吴爱真回家接手住房时村社干部告知只有一套住房,国家补贴款也没有。吴爱真找镇政府、和村社干部理论镇政府和村社干部上下串通,今拖明缓从来就没有打算解决处理。
2018年5月16日化成镇派出所不分清红皂白,无原无故将其逮捕并羁押在浅水湾看守所多日。派出所本应以法执法维护地方治安。派出所是某人和地方政府用来恐吓老百姓的工具。
吴爱真因 受到不公正和不明不白的违法关押使其身心受到严重打击和惊吓整天茶饭不思忧郁成疾终于病倒,现住院于巴中人民医院。
========================
编辑备注:巴州网络警务室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6月6日发表了 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区分局关于对此贴的回复,内容如下:
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区分局 关于对《百姓找谁说理?执法部门为谁执法?现在谈由谁来承担后果?》一帖的情况通报 广大网友: 2018年6月5日,网友“总有一天遇到你”在麻辣社区—巴中论坛群众呼声栏目里发表帖文《百姓找谁说理?执法部门为谁执法?现在谈由谁来承担后果?》,质疑我局化成派出所执法有过错,将辩理的老百姓不分青红皂白关押。通过我局核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2018年4月14日,我局化成派出所接巴州区化成镇白庙村村民委员会干部报警:“吴某某(女,46岁,巴州区人)强占本属于同村村民周X某(男,50岁,巴州区人)、周某某(男,47岁,巴州区人)在化成镇白庙村“中间梁”易地扶贫搬迁点的两套新居住房”。接警后,化成派出所民警随即展开调查。 经查,2016年,因巴州区修建化成至南阳公路,吴某某位于化成镇白庙村3组的住房被征收拆迁,吴某某通过货币补偿方式一次性获得赔偿款共计24万。2017年化成镇白庙村3社启动“中间梁”易地扶贫搬迁聚居点建设工程,该村按照2015年12月前的户籍人口登记数规划修建新居。因吴某某在2015年12月前与其子周某(26岁,于2016年11月与吴某某分户)登记在同一户口,且二人无住房,为此该村村委同意吴某某在“中间梁”易地扶贫搬迁点内购买一套住房。但吴某某认为儿子周某已与自己分户并在该村落户,她和其子周某应当在易地扶贫搬迁聚居点购买两套住房,白庙村村委未同意其要求。 2018年4月10日,吴某某为了获得在巴州区化成镇白庙村“中间梁”易地扶贫搬迁聚居点两套住房,对本属于该村村民周X某(男,50岁,巴州区人)、周某某(男,47岁,巴州区人)的两套住房强行安装入户房门、防护栏及硬化院坝,致使周X某、周某某二人不能正常入住新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吴某某的行为已涉嫌寻衅滋事罪。2018年5月15日,我局依法对吴某某刑事拘留。2018年5月22日,我局依法变更刑事强制措施,吴某某被取保候审。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