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如下几个问题请贵单位解释一下:
1、从文件上来看,你说是为了全县老百姓脱贫,这个公司来安装监控摄像头是惠民扶贫工程,还要求全县各级地方政府及乡村干部要全力配合,这就奇了怪了,你一个县政府下属的局单位,咋权力比县政府还大,竟然有权力要求全县各地方政府和全县乡村干部要全力配合???你一个局单位有这样的权力吗?????全县扶贫这么大的一个惠民工程,依照国家宪法和规定,这应该是县政府才有这个能力和权力啊。就算你有这个权力和能力,应该是县政府给你发文赋予这方面的权力才合法合规,贵单位有县政府的发文吗?如果贵单位不能解释,只能理解为贵单位与某公司一些合谋打着扶贫的旗子谋取不当利益。
2、贵单位现在什么都不说,硬生生地在这里甩出一个新的文件轻飘飘地否定了原来的文件,原因是经过研究决定的。那么,那个公司拿着你们出的原来那个文件所从事的商业活动该怎么处理?给老百姓安装的监控摄像头售后服务怎么办?
3、贵单位出红头文件说是那个公司捐赠的,那你文件上咋又说是398元/个呢?既然是捐赠,那就是免费送,就不该又收取老百姓398元,你在文件上又是捐赠,又是惠民,又是政府补贴600元,又是每个摄像头要收取398元,又是要自愿,贵单位简直是乱整了。政府补贴的600元在哪儿?给哪个补贴600元呢?
4、经网友们调查,这家公司注册日期是2月,核准日期是5月21日,扶贫移民局文件下发的日期是4月13日,这是怎么回事?感觉明显就是注册骗钱用的。请贵单位解释一下。
5、对于扶贫与移民局的迅速处理,表示认可,但出文快两个月了,直到网友曝光了,贵单位才迅速处理,要不曝光呢?
总之,你为了某种目的,官商勾结,打着扶贫这个好看的幌子,严重损坏了政府的公信力,严重忽悠欺骗了老百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