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仁寿县新城区机动车乱停乱放违法的行为,2018年6月1日起,县公安局、县城市行政管理执法局等相关部门将抽调专人组成联合执法队进行集中整治,规范街道停车秩序,还市民一个良好的城市道路环境。
同时,加大对乱停乱放违法行为的查处曝光力度,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集多方之力,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
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开展城北新城乱停乱放、违法占道、违法搭建集中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范围
城区平安大道(含)(即罗板桥至联营车站)以东、龙滩大道(含)以南的新城区车行道、人行道、公共空间、公园广场。
二、整治时间
2018年6月1日至6月15日为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6月15日起转入常态治理。
三、整治重点
(一)机动车占用车行道、辅道、人行道违法停放行为。
(二)商家(贩)占用道路(含非机动车道、人行道)摆摊设点经营或堆物作业行为。
(三)城市公共区域内违法搭建行为。
四、处罚标准
(一)凡是占用车行道、辅道、人行道、公共空间违法停放车辆的, 一律以违反禁令标志指示,依法给予罚款100元记3分处罚,并强制拖离现场。
(二)凡是占用道路和公共空间(含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违法摆摊设点经营或堆物作业的,一律予以取缔并依法处罚。
(三)凡是违法搭建的,限期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一律强制拆除并依法处罚。
(四)对整治中阻碍执行职务的,一律依法处理。
五、本通告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仁寿县公安局 仁寿县城市行政执法局
2018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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