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第一年,是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中央三令五申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集中力量解决脱贫攻坚领域“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工作作风不扎实、考核评估不严格等突出问题。 尤其扶贫资金是困难群众的“救命钱”,一分一厘都不能乱花,更不得动手脚、玩猫腻。对胆敢向扶贫项目、“十免四补”资金“伸手”等腐败问题,要严厉查办、严惩不贷。对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要认真加以解决坚决予以纠正,绝不姑息迁就。 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坚持精准发现处理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多渠道收集举报线索,增强问责追责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敢于亮剑的勇气,不断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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