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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红黄蓝虐童案已公诉,“虐童罪入刑”你支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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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30 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红黄蓝虐童案已公诉,虐童罪入刑你支持吗?
日前,备受社会关注的北京红黄蓝幼儿园虐童一案,检察机关已向法院提起公诉。记者从今日最高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知了这一消息。此前,在20171229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虐待被看护人罪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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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未检办主任郑新俭表示,办理案件后,检察机关还会同主管部门对案发学校进行安全检查整顿,帮助学校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案件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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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122日晚开始,数十名幼儿家长反映北京市朝阳区管庄红黄蓝幼儿园(新天地分园)国际小二班的幼儿遭遇老师扎针、喂不明白色药片,并提供孩子身上多个针眼的照片。
20171122日接到家长报案,北京警方根据家长反映情况进行调查取证。涉事老师和保育员暂时停职,配合警方调查。
20171128日晚,北京警方公布朝阳区红黄蓝新天地幼儿园涉嫌伤害儿童事件调查情况。经公安机关调查,朝阳区红黄蓝新天地幼儿园教师刘某某(女,22岁,河北省人)因部分儿童不按时睡觉,遂采用缝衣针扎的方式进行管教。因涉嫌虐待被看护人罪,现刘某某已被刑事拘留。
20171229日,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经依法审查,对北京市朝阳区红黄蓝新天地幼儿园教师刘某某以涉嫌虐待被看护人罪批准逮捕。
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去年来批捕幼儿园侵害犯罪181人,撤销监护权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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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发生在幼儿园的侵害儿童犯罪181人,起诉231人;批准逮捕发生在中小学校园的侵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081人、起诉3923人;对学校、社会培训机构等工作人员实施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依法提出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职业的量刑建议102人。

针对近年来监护人性侵害、出卖、遗弃、虐待、伤害未成年人,教唆、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等犯罪时有发生的问题,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嫌犯罪的监护人588人,起诉587人。

20171月至今年4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42万人,起诉6.03万人。
争议是否增设应虐待儿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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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和法律界人士呼吁,在我国刑法中增设独立的虐待儿童罪,不但要放宽虐待儿童的入罪标准,将没有造成死伤但是性质恶劣的虐童行为予以犯罪化,还要给出一个罪名,以求对所有的虐待儿童犯罪有一个有针对性的法律规制,加大对儿童的保护力度。
正方:单独设虐童罪,加重处罚力度
在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杰看来,作为我国的基本法,刑法没有独立的虐童罪,其在保护力度和对虐待儿童的重视程度以及对违法人员的震慑力度上都会有所影响。
儿童是没有社会化的群体,依赖性非常强,也没有任何自我保护能力,避免虐待问题事关儿童最基本的生存权利,无论从家长的期待还是从国家的未来考虑,法律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都应该优于成人,实行特殊人群特殊保护四川高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常务副主任张洪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
20163月召开的全国人大会议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民革吉林省委专职副主委郭乃硕再次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建议,增置虐待儿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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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乃硕在建议中指出,现有的法律保护体系存在种种问题,如儿童免受虐待权立法形式分散,缺乏系统性;儿童虐待报告制度不完善;儿童虐待事件调查处理制度缺失;受虐儿童保护制度设计不合理等。设置虐待儿童罪可以专门保护儿童不受非法地、残暴地对待,并规定虐待儿童的应从重处罚。
杨杰也认为,单独设立虐待儿童罪是有必要的。他说,很多在我国被认为是玩笑不注意的小事,在美国有可能构成虐待儿童的大罪。
美国的儿童保护做得比较到位的原因,主要是对于儿童保护的重视,如果增设虐童罪,并在此基础上加以完善,不论是对罪名还是后续处理上,都会向保护儿童方面倾斜。杨杰指出,相较于虐待罪虐童罪不仅清晰界定了犯罪行为,在量刑上自然也就不同于虐待罪,可以从保护儿童的特殊角度出发,制定更为严格的处罚措施。
对于在刑法上增设虐童罪这一罪名,张洪认为,法律最大的功能不是打击,而是震慑,就是要让施暴者意识到实施暴力不仅要承担法律责任,而且是一种重罪。
杨杰说,应该通过修改刑法条款或出台司法解释等形式,增加虐童罪,并加重处罚,同时对于其定义和概念,都要更加注重其精准性。
反方:虐童行为已入刑,没必要另设罪名
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规定了虐待罪: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国刑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齐林说,对于虐待罪,此前我国刑法规定的范围较窄,此罪适用的对象指的是虐待家庭成员,多为近亲属、父母,不适用学校、教师。
鉴于此,201511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在刑法第二百六十条后增加了一条: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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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这个改变可以看出,虐童行为已经入刑,这也放宽了虐待儿童的入罪标准,在此之前虐待儿童只能按照未成年人保护法或治安管理处罚法等适用行政拘留,而虐童行为入刑后,将没有造成死伤但是性质恶劣的或者有可能对儿童造成伤害的行为予以定罪。”阮齐林认为,刑法中的虐待罪囊括了未成年人,也就没有必要再另设罪名。
对此,您怎么看?
法加,您的随行法律专家。
特别声明 | 以上资料整合自新华网、正义网、法制日报、中国妇女报等媒体的报道,以上图片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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