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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锦江区公安分局要包庇黑恶势力犯罪组织到何时?[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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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25 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我揭露的2016年指挥街片区模拟拆迁阶段,黑恶势力组织流氓无赖多次暴力扰乱社会治安,侵犯公民合法权益一事。锦江公安分局至今仍然采取不调查不理睬的态度,是严重的渎职行为。奉劝你们要遵循党中央“依法治国”的大政方针,清楚认识自己的法定义务,对于群众举报的黑势力组织违法犯罪行为展开调查,对于你们内部的黑恶势力保护伞展开调查。如果依然对犯罪团伙实施包庇,引发其它更严重的治安案件你们就是罪魁祸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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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锦江区公安局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5月30日回复,内容见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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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30 17:06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你好:此事我们已经关注到,正在协调处理中,待处理完后公布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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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6-17 03:53 | 显示全部楼层
包庇黑恶势力犯罪,对群众报案长达两年置之不理,试图让守法百姓与流氓无赖发生暴力事件,让居心叵测的无耻之徒从中渔利。你们的如意算盘打错了!这笔账就要算在你们这些幕后主使头上,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楼主| 发表于 2020-6-11 15:16 | 显示全部楼层
已经到了2020,锦江区黑恶势力犯罪组织及其保护伞至今逍遥法外!

发表于 2020-6-11 16:2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这都不是事 我的案件3年了 还没破案 一会东 一会西 完完全全的欺上瞒下 不作为 慢作为 拖延 玩忽职守 渎职 我将拿起法律武器 诉讼成都锦江公安分局 如果案件都这么办 估计受害者都只有一张A4纸大小的立案告知书 真的佩服 五体投地的佩服 观摩罪犯犯罪

 楼主| 发表于 2020-6-11 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在锦江区这种贪官污吏猖獗的地方,我已经不相信法律武器了,我会选择拿起自己的武器,送他们去他们该去的地方!

 楼主| 发表于 2020-6-17 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锦江区公安分局长期包庇黑恶势力犯罪,是引发一系列严重后果的罪魁祸首!!!

发表于 2020-6-27 07:2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1-1-27 21:11 | 显示全部楼层
锦江区相关部门如果依然对犯罪团伙实施包庇,引发严重案件你们就是罪魁祸首!
发表于 2021-1-28 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WechatIMG10010.jpeg

 楼主| 发表于 2021-2-3 00:25 | 显示全部楼层
"12月24日晚上,成华区统一建设办公室那名周姓工作人员伙同宋德军等人,仍然借口自行解决21日晚上的纠纷,又一次前往庹教授位于锦江区的住处砸门、谩骂,庹教授一家被迫第四次向锦江区110报警。"可见,庹教授被逼死,锦江区公安分局也难逃罪责!包庇黑恶势力犯罪的败类,必将受到正义的清算!

 楼主| 发表于 2021-2-3 00:33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两高《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情节恶劣”:(一)多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二)持凶器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三)追逐、拦截、辱骂、恐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四)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五)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六)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锦江区公安分局的领导们,你们是不懂法吗?那我给你们上一堂法律基本常识课??

        或者你们是懂法,故意包庇黑恶势力犯罪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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