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19日下午,成都市温江区扬尘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举行季度工作会议,在会上温江区城市管理局邓跃龙副局长突然宣布:温江区渣运车辆数量过多,市场趋于饱和,4月16日以前各运输公司往区扬尘办报备了的车辆,在补充市扬尘办的车辆GPS进入证明后,可正常办理渣运证;4月16日以后,区扬尘办不再受理新赠车辆的渣运证备案,除非退出运渣名录一台补充一台,原则上从事渣运业务车辆总数不再增加。
16日就停止了,19日来宣布,在政府统一规范管理的今天,市场经济是由市场来决定自身的命运呢?还是有关领导为保护一部分的利益来“为民”作主?!政府职能部门是应该"问政于民"呢,还是"令政于民"?!
事实上,笔者曾采访了成都市温江区道路运输协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他们告诉笔者,协会为积极响应2017年6月18日,成都市委、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实施“成都治霾十条”推进铁腕治霾工作方案》,认真落实"成都治霾十条”新闻发布会。其中“成都治霾十条”的第七条:“成都市2017年全面淘汰黄标车,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货物运输车辆不予办理入城证和渣土运输证”的政策。打好蓝天保卫战,共建共享良好生产生活环境,协会积极组织所属的13家渣运企业,正积极努力全面淘汰处理“国三”黄标车,想尽一切办法更换成尾气排放更环保的“国五”车。
可正当一切都在正常而加紧实施之中,不料,邓大局长一声令下,以4月16号为界“一刀切”,没有缓冲期。
稍微有一点基本常识的人都知道,每一辆从事渣运车辆从新车购置到技改完毕向区扬尘办申请备案往往需要2至3个月时间,目前各公司有的车辆已上户完毕正要向扬尘办备案,有的车辆订单已下订金已付。作为主管部门对此基本流程难道都一无所知吗?!
其次,现在温江区大部分从事渣运业务的车辆,都是没有一技之长的撤迁安置户组合购买,没有渣土运输证,区交警队又不许渣运车上路从事渣运业务,否则抓住重罚。所以,每一辆从事渣运业务的车辆背后都牵涉到几个家庭的就业和生存问题,如果领导一句话就断了别人的生计,人民又会怎样看待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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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温江区城管局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5月30日回复,内容见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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