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3月5日上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表决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草案、选举产生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监察法的制定,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开展反腐败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进入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我们要以通过宪法修正案为契机,加强宪法学习和宣传教育,在全社会形成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新的水平,把全面依法治国推向新高度。同时,要牢固树立宪法意识,尊崇宪法,依宪履职,确保领导干部依法履职。 在坚持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斗争中,充分运用宪法修正案、监察法等强有力的法治依据,监督腐败行为,治理腐败现象,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推动我国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宪法的修正,反腐败立法,给我党惩治腐败提供了强大动力,也为扎实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保驾护航。打赢反腐败斗争这场硬仗,才会使我们的党保持风清气朗,我们的国家昌盛久安,我们的民族繁荣富强,我们的人民幸福安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