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燃气公司擅自给我加了3300多块钱燃气费,不清不楚的非让我来承担这笔费用 2018年1月14日当天,燃气量从610方直接跳到1492方,也就是说我一天用了880方(相当于正常使用快两年的气量)然后还有538方据说是2016年9月之前他们忘收的费用。
我是2017年5月26号去燃气公司柜台办理的过户结清账单,之后每隔月都有缴纳相应的费用,突然多出1420方3000多要我现在缴纳!
去燃气公司处理,负责人认定既然表上就这么显示的,你是户主就得负责。
然后我一月份到现在五月的费用我要缴纳他也不让我交,非叫我把这3000多一起交了才能正常缴费,不然就会一直累计滞纳金 成都还就一个燃气公司,负责人极其嚣张,当着我朋友还有办公室其他同事面原话说,你投诉到哪儿都没用。
后面更是打电话说有本事你去告我们啊。
我还不信,于是从2017年5月13日起, 每天都在做各种尝试, 打燃气公司投诉, 12345,12315,微博发帖私信大V到目前为止果然没用!
钱不算巨额,但真的就没人能维护消费者权益么?如果我妥协了下一个被讹上的人也会默认倒霉吗? 难道燃气公司作为国家企业就可以这么明目张胆的胡作非为吗? 咽不下这口气,想求助一下我还能怎么办?
===========================
编辑备注:成都燃气集团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5月23日回复,内容见2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