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蓉漂”成都购房陷入无良开发商“套路贷” 望相关部门彻查
本人于2017年2月25日,在成都市嘉锦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位于成都市高新区中和老成仁路77号嘉年华青年城项目购买了一套约49平米LOFT公寓,当初约定首付分期,即分两次付清,并商定于一年后(2018年2月25日)交付首付款另一半98352元。
然而,2018年2月15日去售楼中心交首付款余款时,成都嘉锦置业有限公司莫名其妙出具一份“借款协议”,并声称本人与第三方“四川吉光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且已违约超过2个月时间(注:复印件),并要求本人必须交纳余下98352元购房款和75340.8元违约金,共计173692.8元才能交房,否则拒绝交房。
因此,交房一事一再延迟,至今未能协商解决,并且成都嘉锦置业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15日通过EMS寄送了一份“关于xxx解除购房合同的告知函”,此事已严重影响本人交房进度,对本人生活和工作带来严重影响。
有鉴于此,本人在此做以下声明:
(1)对于这份协议的签字问题,通过字迹比对,这份借款协议的签名并非本人所签,且上面字迹与本人字迹严重不符(注:可司法鉴定)
(2)对于协议违约期限问题,借款协议上的期限是2017年12月10日,在2017年12月10日之前,本人从未收到相关交款告知信息,并且这份借款协议是在当天,也就是2018年2月25日去交购房余款时,又开发商某部门经理提供出来;在要求出示原件时,开发商也因各种理由搪塞阻挠,拒绝提供。
(3)对于借款协议上的“中国工商银行卡号”,这张银行卡是在开发商的要求下,到指定的中国工商银行姐儿堰支行办理,并将银行卡没收回去,以致于后来第三方(四川吉光贸易有限公司)什么时候赚钱到卡上,什么时候将钱从卡里转走,本人从未收到任何信息提示,且银行卡也被开发商没收。
(4)对于借款协议本身问题,本人购房当天,与家人一起前往,根本就未曾见过第三方,即四川吉光贸易有限公司的任何人员前来签订协议,本人也从未与此签订过任何相关协议,包括任何纸质或电子形式的文档。
对于以上信息,本人郑重申明,若恶意造假中伤,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望相关部门彻查开发商背后交易黑幕,还一枚“蓉漂”清白,尽快收房!
(注:也希望相关监管部门,对这家第三方公司,即“四川吉光贸易有限公司”进行清查,根据成都市金牛区工商局登记信息显示,该公司涉及的“贷款业务”,已经超过其经营范围。)
成都市嘉锦置业有限公司电话:028—84262635 市民:何先生 电话:18181993587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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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成都高新区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5月21日回复,内容见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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