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从2014年10月1日起就开始执行了。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根据您叙述的情况,询问的事“中人”。也就是2014年10月1日之前参加工作,10月1日之后退休的这部分人,“中人”又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退休时,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足15年的“中人”,退休后的养老保险关系和养老金的计发比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执行。按照《规定》,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或者可以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对缴费年限累计满了15年的“中人”,这次改革设定一定期限的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办法对比。新办法计发的养老金低于老办法的,按老办法补齐,新办法计发的养老金高于老办法的,对高出部分会有所限制。
但是尴尬的是,改革后,中人们的差额补贴未能如愿实时落地。这样,对于2014年10月1日以后退休的中人来说,现在拿到手的退休金就不是正式的退休金,而是临时退休金。由于2014年10月1日至今,三年多来,我国绝大部分地区的这项差额还没能落实。使得期间退休的中人们的利益受到了伤害。为什么迟迟不能落实?也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到底何时能落实,楼主静静等待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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