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向日葵520”: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大队已知悉,现就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7条第1款,对机动车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违法行为如何予以处理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我大队为保证该路口行人绿灯时的安全,将在该路口右转车道上,施划机动车右转 “停让行人”标线,提示机动车右转时主动避让过街行人,对不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加强管理严厉查处,使驾驶人养成主动避让行人的良好习惯,保障行人通行。
我大队会实时监测该路口交通流量,根据交通流量调整交通信号灯。为彻底解决该路口车流、人流较大通行的矛盾问题,应建议住建部门在该路口增设行人地下通道或人行天桥等过街设施。
同时,我大队在该路口设置有行人二次过街设施,当行人通行量较大无法全部通过时,可在中央二次过街等候区等待下次绿灯亮时再继续通行,保障了行人过马路的安全问题。
针对思源小学师生在上学、放学高峰时段的交通安全问题,我大队都安排了校园固定执勤人员对该路口进行交通管制。同时,思源广场处也安排有巡逻岗人员维护交通秩序,全力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作为交通管理部门,我们的宗旨是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为广大市民营造一个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同时,也欢迎以此为目的的广大市民对城市交通管理提出客观、合理的意见和建议。我大队将从本月起,定期召集广大市民到大队就交通组织、交通设施设置、执法规范等问题提出意见,与我们一道为广安交通的安全畅通有序共同努力,报名地址: https://www.mala.cn/thread-15208872-1-1.html。
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一大队 2018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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