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广大网友:
我们是位于镇江东路二段香意湾小区的购房户,先后于2010 年前分别以按揭、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等方式,在开发商南充市佳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鑫房产公司)处定购住房,按照合同第二十条(三)约定:“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未能在商品房交付之日起180日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方式处理: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30日内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并按照万分之0.1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自买受人应当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0.1的违约金,并于买受人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之日起30日内由出卖人支付”。
从2010年房屋交付使用至今,已8年有余,佳鑫房产公司没有在约定的时间内办理房产证。没有房产证,就犹如没有身份证。小区业主曾多次次找佳鑫房产公司协商,开发商均以各种理由不积极配合办理房产证。其中A幢B单元2层3号房业主张敏曾向法院起诉佳鑫房产公司,佳鑫房产公司不服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2015)顺庆民初字第2356号民事判决,向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该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根据法院民事判决(【2015】南中法民终字第1746号),业主胜诉!
时至今日,佳鑫房产公司仍不执行法院判决,也一直推诿为广大业主办理房产证。为此,我们一直苦恼到现在,我们心痛,我们无助。我们在渴求,我们在呼喊。无奈之际,2018年5月4日,小区业主自发组织在房屋外墙拉起横幅,阻止其打算修建小区三号楼;求助政府,维护产权,请求媒体,伸张正义!宣扬黑心开发商,佳鑫房地产有限公司还我血汗钱!小区业主的这一做法很快引起了舞凤街道办事处和清泉寺社区居委会的高度重视,5月4日下午,街道办事处和社区有关领导亲自到小区和业主见面,帮忙联系佳鑫房产公司、协调房产证办理等有关事宜,本着合法、明智、有序的维权原则,在居委会的劝说下,大家主动取下了横幅,至今未挂;5月8日上午,居委会领导又召见了主代表,对此事作进一步的了解,对大家的合法维权提出了建议。
5月9日上午,佳鑫房产公司老板何明在小区与业主召开见面会,会上,何明没有因为延迟已达8年没有办好房产证而歉意,一再推诿,称办理过程中手续繁多,他本人以及公司已经尽力了。我们怀着对生活的美好向往和梦想,拿出一家人一辈子的积蓄、血汗钱,甚至是几辈人的积储,或者背负着几十年的银行贷款购买了香意湾小区的商品房,家的归属感,对于我们来说都是天大的事,因为对于我们老百姓来讲,家比天大!佳鑫房产公司如此之举造成业主们群情激愤,大家打算再次到居委会委或市政府上访。现诉求如下:
一、办理房产证问题
1、责令佳鑫房产公司按照购房合同约定,在三月内办理房产证、赔偿购房户违约金和完善处理业主有关购房手续;
2、若房产证办理不下来,业主会阻止其修建三号楼。
二、小区剩余未完善工程及绿化、健身、医疗等配套设施完善问题
1-4栋交房达八年之久,小区至今仍有大量剩余工程未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子虚乌有,如下:
1、小区有关道路和梯步至今为完善,给小区居民生活带来极度不便,同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2、小区绿化半绿半秃,维护不到位,达不到基本绿化条件;
3、小区负一楼垃圾成山,物业无人清理,时不时的飘出恶臭,需要马上清理。
4、小区景观照明未完善,一到晚上整个小区黑灯瞎火,晚上业主出行很不安全;
5、小区大门至今未完善,小区形象严重受损,小区业主出行造成严重不便;
6、小区整个地下室工程至今未完善,地下室的水泵房、发动机房、高低压配电房等设备无任何设备,需尽快施工完善。
现在把整个事实发布出来,是张引起广大网友的注意,以免上当受骗!
香意湾全体维权业主
2018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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