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制报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64岁的韩志明,原为高坪面粉厂专职驾驶员。21年前的一起交通事故,彻底摧毁了他对执法部门的信任。他揭露,四川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张建魁,在担任四川高院副院长期间,放任下属、刑一庭法官罗加茹胡作非为、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并勾结多名法官如刑二庭法官尹红兵,立案庭庭长冷庆明,法官张志红、高向阳,本案审判长宋建国,审判员秦卫跃,代理审判员廖新、秦谊,书记员张忠等人,伙同交警伪造证据,共同制造了一起骇人听闻的冤假错案,至今让他蒙冤受害。时任四川高院院长敬瑞祥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因为他在本案再审笔录上签了名。
韩志明成事故替罪羔羊
1997年3月3日下午17时许,韩志明驾驶川R11396德国进口原装五缸奥迪车,从什邡县返回南充市,途经绵阳市三台县省20-101线115KM+350M下坡右转过弯后7-8M处将车停下(有效路面9.5米宽),被对面两辆左转弯的车与韩志明的车会车时,其中一辆川F03692跃进车逆向行驶强行超越另一辆川R09138成都中客车,跃进车车头迈过后,其左后轮钢圈将韩志明的车左前大灯处撞击后,加速逃离现场,转过弯后一头撞在左侧山崖上,掉转车头后停下。紧接着,成都中客左前又再次撞击韩志明车左前同一位置,将韩志明奥迪车车头撞横于路中间,成都中客车头车身三分之二跑出无效路边(宽度为4.8米)。但交警绘制的坐标图却对实际情况作了伪造篡改,中巴客车的左前轮驶出有效路面变成了0.7米,横在公路边停住。
http://xbjw.net/d/file/zhxw/2018-04-13/59a2e2364dbbbaa606e09c6bfb6c2a6d.jpg
事故发生后,三台交警当场暂扣了三方当事人驾驶证、行驶证、韩志明的奥迪车和中巴客车,并派人派车将两辆车运载到指定的三台县师范学校汽修厂维修。绵阳市三台县交警大队的刘向东、袁斌、李波等三人到现场后,绘制了事故现场草图,韩志明在该草图上的签名本来排在第二位,然而,这张真实的草图却隐瞒不见,后出现的两张不同的伪造事故现场描绘图,系交警事后根据想象绘制的,其中的六张照片,二审法院存档,只有第一张是真实现场照片,其余有五张属于伪造照片。伪造的事故现场描绘图上韩志明的签名属别人模仿,且将韩志明的签名排在第一位。由三台县交警大队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歪曲事实,认定韩志明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将弯道超车和逃离现场改成借道通行,跃进车驾驶员刘武辉弯道超车逃离现场,负次要责任,而持B照驾驶客车的杨国华却不负责任。
奥迪车被交警侵吞至今
尽管韩志明不服,提出事实依据申请复议,但绵阳交警支队庇护下级,维持原来的认定。在交警调解未成功的情况下,韩志明向人民法院起诉,为此,绵阳市公安交警支队在未告知韩志明的情况下,在1997年10月14日宣布吊销韩志明的执照,用挂号信寄给韩志明原单位。韩志明不服,向省交警总队书面申请复议恢复韩志明的执照,1998年11月23日省交警总队向南充交警支队发函,认为绵阳交警支队吊销韩志明执照有误,要求恢复韩志明执照,但时至今日,绵阳交警未归还韩志明单位的奥迪车和行驶证,他们称该车不知去向,实际有充分证据表明该车被其侵吞。
http://xbjw.net/d/file/zhxw/2018-04-13/daf853719e5f6634523f6e00ca303ec2.jpg
四川高院为何以权代法
在本案终审期间,南充中院按司法程序委托南充市检察院鉴定,并没有委托省公安厅进行鉴定。而2000年12月4日,从绵阳中院调到四川高院刑一庭的法官罗加茹给时任南充中院副院长刘明写信:“该案整个情况交警总队曾到省法院向张建魁副院长作过汇报,张院长认为公安厅的鉴定结论可以采信”。对此,四川高院以权代法,未按司法程序办案,直接用省公安厅的鉴定结论就否定了原南充市检察院的鉴定结论。而这份鉴定报告,不是省公安厅寄给南充中院的,而是由罗加茹私人寄给南充中院副院长刘明的。
2000年5月15日,绵阳中院受理韩志明诉绵阳交警支队非法吊销韩志明的执照,构成行政侵权一案,收取诉讼费5000元,现有发票作证。2000年6月8日,南充中院没有满足罗加茹向刘明副院长提出的无理要求,没有采信省公安厅的鉴定结论,判决韩志明负次要责任,杨国华负次要责任,刘武辉负主要责任。因为三方当事人都服从南充中院的判决,没有任何人申诉。在这种情况下,罗加茹无事生非,为了替绵阳交警开脱罪责,2000年10月14日,罗加茹又在高院活动,向绵阳涪城区法院下达了行监117号文件,后来韩志明向省长信箱举报,省长信箱批转省政法委,省政法委一位姓曾的女领导经调查核实后回复说此行监117号文件系空头文件,没有存档,也就是此文件是罗加茹私下运作的违法产物,不敢见光。三方当事人并没有申诉,省高院为什么要启动再审程序,这种严重违法的行为,张建魁为什么要在审结笔录上签字同意再审?
http://xbjw.net/d/file/zhxw/2018-04-13/44a13b1a9dbe8f0bec27f897b94a6cc0.jpg
四川高院采信伪造绘制图
韩志明不服,又向四川省人大、四川省政法委举报,省人大2001年6月18日向省人大信访办主任反映此文件不合法,省人大于2001年6月18日发出了督办函,至今无下落,韩志明怀疑是因为张建魁的缘故,这起严重违法的案件才得不到查处。因为高院违法办案,为了弥补过失, 2001年6月28日和8月3日唆使当事人杨国华,补交了两份申诉材料。2003年1月7日,省高院才向韩志明递交了申诉书副本。
四川高院2002年5月29日开庭审理本案时,杨国华和代理人被韩志明一方驳斥得哑口无言。该院托公安部对事故现场伪造描绘图进行鉴定,公安部认为检材和检样有限没有受理,而后该院又委托西南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进行鉴定。西政鉴定中心把绵阳市三台县误为南充市三台县,把汽车89队误为98队,把韩字右边的部首韦字说成是书字,并得出漏洞百出的描绘图上韩志明三字是韩志明本人所写的鉴定结论,然而并没有将这份鉴定结论报送南充检察院。
http://xbjw.net/d/file/zhxw/2018-04-13/f41136ee1e188de99deff6147430c1cc.jpg
而在本案终审期间,南充中院合议庭法官集体调查过省交警总队事故处专家何正户,何正户明确指出,两张事故现场描绘图均是在原草图丢失或隐藏的情况下凭想像绘制的,也就是伪造的。就此事件本报将继续追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