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纪委十八届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规范卫生计生系统服务行为,重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基层“微腐败”问题,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提升群众的满意度。根据《中共广安市委办公室关于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实施方案》(广委办〔2017〕61号)和《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川卫发〔2017〕122号),结合本系统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通过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专项行动,着力排查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着力查处一批违规违纪的基层党员干部,着力完善一批有效管用的制度机制,着力解决医疗服务、行政权力运行、项目资金监管、公共卫生管理、医德医风建设和计划生育服务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以更有力的行动解决基层“微腐败”,不断改善卫生计生行业形象,增强人民群众认可,让群众更多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不断巩固、厚植党的执政之基。
二、整治对象
全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机关各科(股)室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
三、整治内容
坚持抓重点带全面,聚焦影响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重点解决扶贫领域和民生问题:
(一)医疗扶贫政策落实方面。紧紧围绕健康扶贫政策落地落实,着力解决健康扶贫工作政策宣传不到位,政策标准把握不准,政策措施落实不力;着力解决在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监管不力,截留、挪用、挤占、套取、骗取专项资金和不按规定执行扶贫资金公开公示公告制度,社会不知晓、群众不满意;着力解决在扶贫项目、资金安排上,不坚持原则,优亲厚友,违规违纪;在扶贫物资采购等环节索取“好处费”“辛苦费”,坚决压缩问题滋生空间,严格逗硬责任追究,促进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
(二)医疗服务质量方面。持续开展医疗行业综合整治行动,把“三医”(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行为)监管落到实处。深入纠治乱收费、过度检查、过度用药、过度使用耗材、不合理住院、重复住院等行为,着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和看病就医“三长一短”(排队时间长、检查时间长、交钱时间长、看病时间短)的问题,进一步提升卫生计生行业的整体形象,政风行风社会第三方测评满意度排名持续提升。
(三)行政权力运行方面。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认真分析和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科学建立廉政风险权力运行目录,健全和完善风险防控机制,不断规范行权运行流程,着力解决政务信息公开不够、行政审批监管不力、服务群众作风不实等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行政权力运行的规范化、公开化、法制化水平。
(四)项目资金监管方面。严格按照资金管理规范相关要求,认真落实预算执行和资金监管主体责任,分步骤开展卫生计生项目资金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工作,加强项目资金日常监管,建立项目资金监管长效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在项目实施和资金分配及支付过程中,管理不严格、分配不科学、项目实施慢、开支不规范等问题,使项目资金的使用、监管驶入安全、规范、高效的轨道。
(五)公共卫生管理方面。大力加强公共卫生管理工作,着力解决疾病预防接种中存在找熟人、托关系、打招呼现象,利用手中权力影响诊断和鉴定结果等一些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妇幼保健机构医疗核心制度和技术规范执行不到位、妇幼公共卫生服务落实不力等问题,进一步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增加广大群众的“获得感”。
(六)医德医风建设方面。严格落实《广安市卫生计生系统医德医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坚决贯彻执行“九不准”规定,着力解决医务人员收受红包礼金和吃“回扣”,医护人员违反规定接受患者吃请,个别基层医疗机构骗取医保及医疗救助资金,监督执法过程中服务意识淡薄、执行不力、执法不规范、监督制约机制不全等问题,进一步巩固风清气正的行业良好氛围。
(七)计划生育服务方面。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不断完善社会服务机制,着力解决在生育登记办理、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别扶助资格确认、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等过程和环节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杜绝办事群众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现象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压实主体责任。
各地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加强统筹领导,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相关分管领导牵头负责,相关业务部门具体落实,纪检监察组织全程监督的工作运行机制,切实把压力、责任传导落实到基层,严肃查处本系统发生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确保专项行动真正延伸到基层一线,落实到群众身边。为抓好此项工作,市卫生计生委成立了以汤才勇同志任组长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制定专门的工作方案和监督方案。各区市县、园区、各直属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专人,落实责任,并于4月15日之前将领导机构及联系人报市卫生计生委机关纪委。每月27日前报送《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月报表》(附件2)。
(二)全面部署,统筹协调推进。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基层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各单位要根据部署要求,统筹安排专项治理工作,倒排时间表,挂出作战图,扎实抓好阶段重点工作落实。要将专项整治行动与“走基层、改作风、惠民生”活动结合起来、与健康扶贫和精准脱贫结合起来、与科(股)室综合治理结合起来,统筹谋划、借势借力、深度融合、同步推进,提升整治工作的综合效果。
(三)强化督查,确保整治实效。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加强对所属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督管理,采取各种措施强化动态监管,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约谈,及时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市卫生计生委将动真碰硬,主动出击,不定期组织开展明查暗访活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对重要问题线索进行核查,对工作不到位、问题突出的单位,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以零容忍态度整治“微腐败”。
(四)宣传造势,营造浓厚氛围。解决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只有进行时,没有终点站。要充分利用官网、微博、微信等媒体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既宣传政策精神,也宣传整治实效,既宣传正面事迹,也曝光反面典型,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社会效果。对损害群众利益和“微腐败”问题较多的单位,要在单位召开清退违纪款物现场会,进一步扩大知晓度和影响力,形成十目所视、十手所指的强大声势,让“微腐败”无处遁形、无处容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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