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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声回应] 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农民工工资何处要?[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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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3 11: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4年10月4日我与厂方签订了一份安装合同,但厂方无力支付安装费,也就没有与厂方产生合同关系,后承建方通过他们管理人员找到我,让我们安装,承建方愿支付所有的安装费用,也与我们有书面承诺,安装过程中承建方也支付我们一些生活费用,安装结束后,2016年2月支付了一小部分安装费,后面却不愿再支付安装费,索要多次无果,也找过很多部门都无果,我于2017年上诉至区人民法院,判决承建方与厂方共同支付我们安装人员工资,后承建方上诉至市人民法院,二审承建方出示所有支付厂方和我们安装的工资签字证明,市人民法院就这样改判决承建方无需支付我们安装费,应厂方支付费用。
       上述是所有事情经过,不知我说清楚没有,作为一个出来务工的农民工,我不知道我们血汉钱问谁要去?????真的不懂,承建方与我们的书面承诺法院可以无视?本来就是承建方与我们的承诺为什么法院会判决厂方支付,我不懂这个法,请广大人民与懂法的工作人员给我指一条讨要血汗钱的路吧!!!!
       审判中还有个事项不懂:二审时传票的合议庭成员是三个人和一个书记员,但是开庭时只有一个审判员,一个人可以审判?请请广大人民与懂法的工作人员给我解惑……
      下面是判决书和传票,承建方的承诺书,结算单,安装人员工资表:
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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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巴中市中级法院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5月3日回复,内容见2楼。



寰俊鍥剧墖_20180502140506.jpg 一审2.jpg 一审3.jpg 一审4.jpg
二审,传票:
微信图片_20180502140513.jpg 微信图片_20180502140516.jpg 二审2.jpg 二审3.jpg 二审4.jpg 二审5.jpg 二审6.jpg 二审7.jpg 二审8.jpg

承诺书,结算单,工资表
承诺书.jpg 结算单.jpg 微信图片_20180502140518.jpg






微信图片_20180502140516.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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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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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3 18: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米阳光1119网友:

您所发帖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农民工工资何处要?”的相关内容,经我院核实,现回复如下:

1.您所反映“市人民法院就这样改判决承建方无需支付我们安装费,应厂方支付费用”的问题,经我院核实,认为施工方的项目负责人出具的承诺仅是一种代付义务。在施工方拒不履行代付义务的情况下,债权人仍应向原债务人主张权利。故我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五条“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的规定,改判原债务人承担付款责任。

2.您所反映“二审时传票的合议庭成员是三个人和一个书记员,但是开庭时只有一个审判员,一个人可以审判”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的规定,二审案件可以开庭审理,也可以书面审理。故我院二审采取书面审理,由案件承办法官在书面审理中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不违反法律规定。

如您认为二审判决有错误,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或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对巴中法院工作的监督、支持、理解。

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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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5-6 21:35 | 显示全部楼层
巴中市中级法院 发表于 2018-5-3 18:18
一米阳光1119网友:
您所发帖“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农民工工资何处要?”的相关内容,经我院核实,现回复 ...



对于巴中市中级人民院的回复,我想请问几个问题:

第一:所谓法律,应该于情于理吧,你仅仅是于法的一部分,而不考虑全部,情况非常明确,我们与厂方已无合约关系,是施工方找到我们让我们做安装,那我们与施工方已达成合约,只是我们出来务农民不太懂,当时没有签订正式的合同,施工方只签了一份承诺,那么我想问,对于民间的这些承诺可以不受法律保护吗?而且还是纸质的,施工方也是承认的!承诺写的非常清楚,愿代为支付,现在一句不愿支付了,就不支付,而法院却不为我们农民工主持公道????

第二:对于目前厂方也无任何人员,早已解散的厂方,你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竟然改判现在已无任何偿还能力的厂方支付!而施工方本来应该也有能力支付我们的工资,真不懂是什么道理???请法院给予说明……

是否有不公,是否有其他问题,我不知道,在此,我想说,就是闹到中央,我也会讨回我们的血汗钱!!!!

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我不懂法,但是我懂理,有理走遍天下

我觉得我说话有点不好听,但是对于一个出来务工的农民,家中有父母孩子需要供养,这几年来而我们跑遍各个部门:建设局,信访局,劳动局,管委会,却无一人能为我们主持公道!最后起诉至区法院,本来是判施工方支付我们的工资,但是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却又改判施工方无需支付我们工资,我是不是还能心平气和呢?谁又能支付我们这几年为讨要工资的务工费、诉讼费、律师费?目前上无门,下无路……我是否能平心静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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