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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房屋被拆承包地被政府收、上访多年政府无数次造假盖无数次公章,如此黑暗天理良心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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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27 13: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据说,政府的基本功能就是保护个人的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保护个人平等的自由,因为只有安全和自由得到有效保证,人类才有可能合作。
政府在哪里?这话问的奇怪。乡(镇)政府、县政府、市政府、省政府都会在临大道的的大门旁挂有醒目的牌子,政府是人们最好找的机关。但是四川省宣汉县樊哙镇古风村农民杨锡俊、杨锡云兄弟两家的房屋被拆、承包地被瓜分千百次找政府,十四年后………
上访人杨锡云,男,1974年1月5日出生,住四川省宣汉县樊哙镇古风村十四组。
我的父亲杨在春原籍四川开县,30多岁时来到此地挖煤,当了上门女婿。父亲除了挖煤之外,还有阉割猪、牛、羊的手艺,所以我家的经济状况在本村是最好的。
古风村是个小山村,我家住在十四组农户中最高的一处山。1984年9月30日宣汉县人民政府颁发给我父亲杨在春宣土用(84)字第1771号《土地使用证》。在这块名叫二腾岩的土地的中央,我们家在1988年盖了七间砖石瓦房,五间猪牛圈,建筑面积300多平方。   
1999年12月,我和哥哥外出打工,父母到外地治病。我在2000年7月回到村里,发现我和我哥两家人的房屋全部被拆掉了房顶和屋门,室内所有财产不知去向。村民小组长告诉我:镇上开三干会,村上在我们组开会,让把我们的自留地、承包地分给本组其他23户。
当时我到处寻找我家的财产,在距我家一里地的队长家找到了父亲为自己准备的棺木,大型家具都在十六组李有田家里找到,农具和生活用具在十六组李有信家中找到。我到派出所报案,一个民警对我说:“你自己的财产就保管不住,来找我们?”对我的报案不予理睬。
我从当年开始无数次找镇、县、市政府要求处理,从来没有一个字的回复。直到2015年3月中央三巡视组到达州市后,才于2015年4月12日由樊哙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作出《樊哙镇古风村民委会关于杨锡俊、杨锡云土地问题的调解意见》,认定了我们土地被瓜分的事实,并且调解将土地全部退还给我们,但要求我们交3 500元退耕还林栽树和修路的工资。
《调解意见》还称,“至于杨锡俊、杨锡云提出当时原村干部将土地划分给群众有过错的问题,建议他们两兄弟向纪律检查委员会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条规定,“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该《调解意见》落款盏盖是樊哙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公章,调解必须在法律和公平的前提下,查清事实进行调解,对于一方的过错不管不问所进行的调解一定是不公平不正义的。
我哥杨锡俊不知为何同意此调解意见。并向组长交了2100元钱。我和母亲陈元梦在《调解意见》注明不同意。
我们继续上访,2015年5月26日,我收到了樊哙镇人民政府樊府信答函(2015)1号《答复意见书》称,“经查明:1999年在二轮土地承包时,你们取得土地使用权3.6亩后,长期外出打工,原住房无人居住,承包土地荒芜的现状,又没有履行相关义务,村、社干部召开群众大会后,将你们的承包地划分给23户农户栽上了树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1、你们反映原有住房被他人拆除,财产被他人侵占的问题,应提供证据直接向公安机关依法诉讼。
2、你们反映原有承包地收归集体,导致无地耕种的问题,按2015年4月12日召开群众会议时的调解意见执行。
我杨锡云不同意这样的调解,我不知你们用的哪种法律执行的。光天化日之下,趁我们全家外出之机,拆了我们的房屋,偷走了我们的财物,这样的盗贼不是太猖狂了吗?负有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职责的人民政府能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而不管不问吗?由后来的镇、村、组决定瓜分了我们的自留地、承包地,可以推断:拆我们房屋的事也是与政府有关的。政府让我们提供证据直接向公安机关诉讼,大约政府知道公安机关是政府的公安机关,是保护政府的,那怕政府是错误的。
二O一五年七月十六日宣汉县人民政府宣府信复字【2015】2号《关于杨锡云同志信访事项的复查意见》,更是到蛮不讲理的地步!称,“1995年,你外出务工时,并未将其承包地交给村社代耕或代为管理,由于常年没有耕种导致其承包地荒芜变成林地,应由你本人复耕,你要求樊哙镇政府对承包地复耕并予以经济补偿的诉求不予支持。”
我们1999年12月才外出打工,这可由我们持有的1999年11月16日宣汉县樊哙乡农村税费收款凭证证明。证明根本不是从1995年我们的承包地荒芜变成林地,而是1999年12月之后,我们全家外出,才拆了我们的房屋,瓜分了我们的土地。而且土地已被瓜分,并且全部划入了耕还林,全部耕地成了林地,我们根本无法复耕,该《复查意见》称,“应由你本人复耕”,说明政府已经没有一点公信力了。
《答复意见》之二,关于要求归还承包地退耕还林补助款、粮食直补款以及青山煤矿的青苗补偿款,并归还相关证件的问题。
1、关于承包地退耕还林补助款的问题。称“经调查核实,林业局规划图纸、花名册均证实你所承包的土地未划入退耕还林范畴,属于耕地。故你的承包地没有退耕还林补助款项。”
林业局规划图纸、造花名册时,镇、村、组已把我们的土地瓜分,已经没有了我们的土地,自然不可能再把我们的土地列入退耕还林图纸和花名册了,这明明证明了我们所上访的事实属实,县政府却称,我们的土地仍是耕地。
2、关于粮食直补款的问题
《答复意见》称,政府文件规定“谁种粮谁受益”、“有种有补,无种无补”、 “多种多补、少种少补”“1995年以来,你并未在其承包地种植任何农作物,故不应享受粮食款。”
真难以想像政府如此信口雌黄!我们自2000年7月才要求自2000年之后的粮食直补款,那时我们的土地已经被瓜分,当然未在其承包地种植任何农作物了。这真是强盗逻辑。你的东西被盗了,就不再是你的东西了。
3、关于青山煤矿的青苗补偿款的问题
本项要求实际上是青山煤矿对古风村房屋、水源等生产、生活损失的补偿,不是该年度青苗补偿,这可由青山煤矿与古风村各社的协议证明。自2000年开始,杨锡俊、杨锡云的土地已经被瓜分,自然没有种植,但他们作为古风村的村民,仍有权享受青山煤矿对古风村生产生活损失的补偿。
《复查意见》之三,关于反映其房屋被古风村村民拆毁无房居住,要求当地政府督促解决的问题,《复查意见》称,“此诉属于涉法涉诉,应当走司法诉讼程序解决,不予支持。”也许政府知道,法院也是政府的法院,让他们走诉讼程序,只是让他们绕圈子罢了。
杨锡云继续上访,2015年7月3 1日,达州市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委员会办公室达市府信复办函[2015] 29号《关于不予受理杨锡云复核申请的告知函》以信访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请求,信访人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为由,将《信访复核申请书》退回。
此后杨锡云到北京上访,2016年樊哙镇人民政府给杨锡云《受理决定书》称,“你于2016年9月19日通过四川省信访反映你。无房屋居住,无田地耕种,要求解决”的信访事项,我镇决定受理。”函中还有不应“重复上访或者越级上访”的文字。
杨锡俊、杨锡云因为房屋被拆、土地被收回而上访多年。从村委会、镇政府、县政府、市政府直到国家信访局,又由国家信访局转省信访局,才又由镇政府决定受理。2016年10月9日樊哙人民政府樊府发[2016]130号《关于杨锡云信访事项的处理意见》,与2015年4月12曰由樊哙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作出的《樊哙镇古风村委会关于杨锡俊、杨锡云土地问题的调解意见》相比,就是多了临时救助300元。
还提到如不服本处理(答复)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宣汉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我杨锡云2016年10月13日到县政府信访局递交复查申请时,县政府不予受理,还说到2015年已经给我复查过了,不能再复查了。
我于2017年8月4日通过宣汉县委巡察办反映。
二0一七年八月二四日樊付【2017】63号更是无故遍造慌言。
一.基本情况称;该人多年上访,相关部门多次调解,均不服。请问多次再给谁调解。我只是2015年4月12日参加过一次村民委员会,2017年5月还参加过一次土地山林指边界,其他的调查处理和回复我从没参加过,只是说签字就给我一份,不签字就不给我吧。
二.关于请求查清退耕还林面积的信访诉求.经调查核实;该社退耕还林是位于该社大湾的土地,共有28.7亩,共有28户(其中朱时田三亩面积为该社集体所有)享受。这种假也制造得出来(大湾一课树都没有载)大湾本来就是山,也会变成退耕还林、难道调查组都是盲人,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多年对古风村7组的检查验收合格)县林业主管部门是谁来检查验收的、难道宣汉县林业部门都是盲人干部、古风村享受(二墩岩退耕还林)国家补助款16年之久(县林业主管部门)现在还能造假得过去、铁证如山的事实在老百姓林权证上,还有实际实地事实摆在田地里,樊哙政领到都是盲人,没长眼睛、。调查核实、把该社大湾集体户的(慌山、一棵树都没有载的、天保工程调查出是退耕还林)把该社2001年墩岩的田地规划为退耕还林、现在调查出不是退根还林,真难以想象入此的政府对受害的百姓如此黑暗。
三、关于请求查清修建村道路时间。经调查核实,樊哙镇古风村村道工路于1999年10月11日(冬月)动工,于2000年5月1日通车,难道樊会镇人民政府不造假就过不去吗。事实上古风村村道工路动工于2000年冬天,在2001年5月通车。
我2017年8月23日再向中共达州市委投诉,无果。2017年11月8日再次向中共达州市委书记信箱投诉举报,市委11月9日已转中共宣汉县委办公室阅处中,同样,没有经过任何任何领导调查处理此事,樊哙镇同样用2015年的回复画蛇添足,回复倒市委书记信箱。
杨锡云2018年3月6日7日向中央第四巡视四川反映,县信眹办于3月10日转交收悉。镇县始终歪曲事实,弄虚造假,乱作为,欺下满上,始终跟上面假回复,我杨锡云讨个公道都不行、樊会镇人民政府不作为,乱作为、造无数次假才料、政府盖无数次公章来玩弄我杨锡杨四年之久、天理何在,良心何在。
电话;186828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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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6-1 17:1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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