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家有句名言“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从某种程度上说,用好干部,决定一个地区经济发展的速度、质量。在四川三个民族地区,根据民族自治法,要重点培养和使用好民族干部。建国60多年来,在党的教育、培养下,大批民族干部正茁壮成长,走上州县乡各级领导岗位。四川的三个自治州中的实际情况并不一样,甘孜州是单一的藏族自治州,阿坝州是羌族、藏族自治州,主要由两种民族组成,凉山州较为特殊,由凉山的彝族和西昌地区的汉族组成,其中彝族、汉族人口大约各占一半,其中有民族聚居县11个、汉族聚居县6个,在配置干部时,应考虑到这一实际情况,不能像甘孜、阿坝那样单纯,在原西昌地区六县中,广派民族干部,不一定能做好工作。在州县级机关,应根据实际情况配置干部,提倡五湖四海,不搞清一色。
现在,三州干部中大部分是70后培养出来的年轻干部,他们观念新,有干劲,这是三州干部的主流,但也有个别干部,受家支,家族势力的影响,在工作中,偏离党的方针、政策,在群众中造成负面影响。
组织部门在干部的选拔任命中起决定性作用,要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良好局面,要把那些跑官、买官的小人清除干部队伍,把那些一心为公、干实事的优秀分子提拔到领导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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