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交由简阳市国土资源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擅自延长河道砂石采集期限的问题
2005年12月,简阳市依法对沱江河简阳段砂石采集权进行了公开拍卖。四川汇宇实业有限公司、四川海圣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拍卖依法取得了沱江河简阳段砂石采集权。2011年10月,四川海圣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资产重组后分别成立为四川鼎舜矿产资源有限公司和四川帝奥泰矿产资源有限公司。因河道砂石采集权拍卖前沱江河简阳段就已经存在部分砂石场,且量大面广,情况复杂。为开展对原存在的各砂石场的清算拆除补偿工作,导致获得砂石采集权的相关公司未能如期进场,因此顺延采集期限。目前仍处于开采期限内,相关部门未私自延长开采期。
二、关于企业收取“资源管理费”的问题
经了解,通过拍卖取得河道砂石采集权的四川汇宇实业有限公司、四川鼎舜矿产资源有限公司和四川帝奥泰矿产资源有限公司采取委托加工合作模式,以依法获得的河道砂石采集权委托下属各砂石场生产、加工、销售砂石,根据双方签订的委托承揽加工协议约定,按照砂石销售量收取一定的费用,是一种市场行为。
三、关于非法盗采矿产资源问题
为有效遏制非法盗采砂石行为,保护土地矿产资源,简阳市国土、水务、相关乡镇(街办)等部门和单位不断加大巡查监管力度。2017年以来,简阳市水务、国土、相关乡镇(街办)等部门和单位联合巡查150余次,现场勒令整改30余起,其中水务部门立案查处10起违规开采砂石行为,国土部门立案查处4起涉及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已结案2起,正在查处2起)。2014年平泉镇进步村4社陈梦华因破坏耕地违法采砂被依法判处3年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8万元。简阳市人民政府拟在2018年5月启动集中打击砂石领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欢迎广大群众和网友提供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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