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嘉陵区天娇城3期全体业主书:
各位业主,大家好。不管是商品房业主还是还房业主,大家都是业主。大家以后都要住同一个小区,低头不见抬头见,不管你们愿不愿意,这是事实,所以大家是否应该放下成见,冷静地想想未来。
有人说,有人说1、2栋是不是违建,不是商品房业主说了算,也不是还房业主说了算。这句话说的非常对,南充市规划句说了算,规划局定了性的,也下了强拆文件的,这是不争的事实。所以这个问题,不用再讨论了,就是违建。
既然是违建,该不该拆了?我国有法律条款明确规定,小区要改规划,必须争得小区三分之二业主的同意。所以蓝光有权去争得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业主也有权反对。所以该不该拆,由全体业主共同决定。为了争得业主的同意,蓝光和政府都做了工作,相信很快有结果。大家不妨耐心等待。但是在这段时间内,蓝光抢建或者还房业主去逼建,这肯定是错误的。
有还房业主说,政府说了,你们可以退房子。这种说法极不专业,有几个人去真正了解过退房子的流程?我相信没有几个,我也相信说房子可以退的那些政府工作人员,就是随口而来。退房子是要走司法程序的,要到法院起诉,由法院宣判退还是不退,所有过程是非常复杂的。如果有人不信我的说法,可以打电话到蓝光总部去问,可不可以退房,我可以百分之百地说,你得到的答案是不能退。所以也没有必要纠结这个问题了,政府几个工作人员说了能退房,基本就是忽悠人的。
有人说,不愿意和还房住一起,这不是你说了算的,你回家翻翻你的购房合同上,看看有没有1、2栋的存在,如果有你就接收现实吧,还房就是你的邻居,以后不要再带有色眼镜了,想想怎么才能和他们处好关系,共同把小区维护好。如果你真的不爽,就请把愤怒发泄在蓝光身上,是蓝光欺骗了你。
也有人说,少数商品房业主借着正当维权,想把还房业主赶走。我只能说,可能有少数几个人是这样想的。但是你反过来想想,能赶得走吗?他再不情愿,他的合同上就是有1、2栋,这是事实,所以赶不走的。但是肯定也有还房业主想,你们买的房子是我们的地建起来的的,该走的是你们商品房业主,同样,商品房业主也赶不走。大家都不要睁眼当法盲,看合同就对了!
请商品房业主和还房业主,都不要对对方有偏见,往上翻,父辈、祖父辈、祖祖辈,基本都是农民,所以大家都是农民,不要有偏见。你说你的房子拆了好多年了,没有房子住;我说我买了一套房子花了几十万,是大半辈子的血汗钱;你不爽了就要堵工地;我不爽了我就要跳楼......大家考虑问题都注入了台多情感的因素,但是现在是法制社会,情感影响不了法律。所以不管是商品房业主维权,还是还房业主争取修自己的房子,都不要有成见,各找各的对象,不要相互干扰,更要遵纪守法。
最后,我想和商品房业主和还房业主谈谈共同的利益。大家以后都要住同一个小区,有共同的利益,要有一种共赢的思想,合作才能共赢。共同把小区维护好,干干净净、整整齐齐,大家都住得舒心,每天都开开心心的,你们大家的房子都是升值的,你要卖的话,卖个好价钱,何乐不为?相反,小区脏乱差,房子贬值二三十万,有几个人会开心?有商品房业主,肯定要反驳,还房不交物业。我想说三点,一是交不交物业,可能会影响房子20-30万的市值,很多还房业主也得三思;二是,还房不交物业,商品房业主也没有义务要交物业,想要开心地生活,还房业主也要再次三思;三是,据传还房业主的物业费有政府支持,消息不知道可靠不?还房业主可以跟帖回复。
不管你愿不愿意听,我说的都是实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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