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人:熊心友,50岁,四川省邻水县丰禾镇五童村11组村民电话:15082676178,一个双目失明几十年的残疾人。 申诉请求: 一) :请求政府发放低保金额 二) :请求政府解决我低保扶贫户的住房问题。 三) :请求政府给予残疾人低保户租房补贴。 事实和理由: 我双目失明几十年,被评为一级伤残,年轻时靠帮人按摩勉强维持生活,随着年老,疾病缠身,长期头疼,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只是享受到政府150元低保金(低于一级残疾人低保标准) 妻子(监护人)身患多种疾病:胃溃疡,支气管炎,眩晕症,经常头疼心慌根本没有劳动能力啦,基本没有收入,由于家里房子垮塌,目前都是租房居住,常常为不能按时交房租被追出,已经搬了8次家啦·······请求政府给予残疾人低保户租房补贴。 我一家四口人,为什么扶贫的办理三个人的(政策应该是按户籍人口办理精准扶贫)。 我本来就是无房户,急需住房,丰禾镇镇领导表示,“你们将房子建好,政府给以补贴18000元”,我的天啊······我那里有钱来建房子呀!这样的表态不是一句空话吗?然而,比我条件好点扶贫户,由政府将房子建好,扶贫户只是每人支付2000元,就可以入住,并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我认为有关领导对申诉人 有失去公平: 他们多数是好脚好手,只是比较困难,而我是无经济来源,双目失明一级残的残疾人,为什么要求我自己修建房子后再给以补贴呢?我生活也是非常困难的呀······。 请求邻水县民政局,丰禾镇领导酌情考虑申诉人家庭贫困,无房无钱,双目失明,疾病缠身的事实,及时解决我家生活及住所问题,及时处理上诉请求事项,谢谢!!!
申诉人:熊心友
2018 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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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丰禾镇人民政府于5月28日回复,内容如下:
熊兴友先生,
您好!你反映的问题,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经过多日调查,我镇向您答复如下:
1、请求调高低保金额标准。
经查,你为视力一级残疾人,每月重度护理补贴80元,每月残疾人困难生活补助80元,每年共享受残疾补助1920元。根据现行低保政策规定,低保补助标准是根据家庭全部成员实际收入再比对我省农村最低生活标准(280元/每人每月)补差得出,你现在每月享受低保金额150元,符合政策规定,你提出调高低保金额标准的请求我镇不予支持。
2、请求解决低保贫困户的住房问题。
经查,你家中户籍人口4人,你本人视力残疾,现在丰禾镇小灵通幼儿园对面经营“仟手推拿”店(已正常营业6年多,且长期居住在此,目前也正在营业);妻子刘XX,现在店里帮忙,儿子熊X,,现在外从务工;女儿熊X,婚嫁外地,后在丰禾街上买住房一套,现在外务工,未与你家共同生活。
你家2014年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四人,2015年已经脱贫。你女儿外嫁后于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户清理工作中因户在人不在被清退,现家中实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三人。你全家长期居住在在丰禾镇小灵通幼儿园对面茶楼二楼上,你在五童村11组老家中房屋多年未维修导致垮塌。目前,村上为你办理D级危房改造相关手续,在你自己将房屋改建好通过验收后财政将补助你家20000元。关于你要求享受易地扶贫搬迁建房政策,根据《四川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第三条“搬迁条件和搬迁对象”规定: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主要是居住在深山、石山、高寒、石漠化、地方病多发地等生存环境差、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和生态环境脆弱、限制或禁止开发地区,难以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优先安排位于地震活跃带及受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威胁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同时结合你家实际情况,故我镇不予支持。
3、请求政府给予残疾人低保户租房补贴。
经查,目前暂无残疾人、低保户租房补贴相关政策,所以你的请求我镇不予支持。
如果你还有其他相关问题,欢迎来我镇交流反映,也可致电我镇群众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826-361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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