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帖人“Xyang913609”:您好,我们是都江堰市公安局,您在贴吧中反映的事情我们已经收悉且非常重视,立即责成都江堰市公安局南桥派出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告知如下:您的手机遗失后我局南桥派出所民警到您所反映的店铺进行调查走访,当天接待您的导购和店长均在店。经询问,导购和店长均反映未捡到您遗失的手机,且无证据证明是店内工作人员行为。民警对现场进行查看,该店店内无监控设备,门口的监控设备无法查看店内情况。因您所反映的情况属于遗失不属于刑事(行政)案件立案条件,故不能立案侦查。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对该店铺及周边商铺进行走访,调取监控资源,力争能够找到您遗失手机的相关线索。同时也希望您能够通过远程遥控手机等手段向我们提供手机位置等信息,我们将尽最大努力帮您寻找遗失的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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