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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声回应] 首创爱这城-物管天价停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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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5 17: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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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建设路首创业主
链接:https://www.mala.cn/thread-15156104-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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呈送:成都市市长罗强
成都市成华区刘光强区委书记
质问
北京首万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玉峰
成华区建设路街道办事处负责人
建设中路社区管理负责人
北京首万物业服务服发公司成都分公司负责人
成华区首创爱这城物业服务中心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们是居住在成华区首创爱这城的业主,要向您们紧急、强烈反映:成都市成华区二环路东二段500号,首创爱这城物业服务中心(首万物业),于二O一八年三月二十八日,向首创爱这城各业主出了一纸重要通知(附页),小区地下停车场,从4月2日起恢复所谓的商业收费标准(起价6元/2小时每小时加收2元……)业主全天不出车,24小时收费是50元,以此类推,1个月不出车就是1500元。小区物管费是1.2元一平方,50元一天的停车费是与小区品质存在十分大的出入的,这种天价停车费我们确实承受不起!
      并且这样的天价收费没有给小区业主公开、公正、透明的商讨过, 在公告上公示 :“通过协商争取”,敢问是和谁授权进行的协商争取的?建议居民车主到沙河另一侧的万科钻石广场停车场停车,并且要一次性缴纳一年的停车费用,而且先到先得。实际此做法就是为了应对政策对其行为涉嫌垄断的遮掩措施,而且我们作为首创爱这城的小区业主,!一敢问政府!民生问题要解决,为何要小区业主要把自己的车,停在交通不便的其他商业停车场。
       物业的态度:首创爱这城小区三期楼下的880个停车位其中280由小区业主购买,而剩余600个停车位,已卖给一家叫做北京阳光新业的公司,目前阳光新业要对小区住户、业主按照商业停车收费标准收费。在收费过程中,小区首万物业在收取了我们业主的物业费前提下,依然态度坚持支持北京阳光新业的涨价行为,并且在我们质疑小区停车场内的30余个人防停车位时,物业极其回避,先告人防停车位无法停车,再告知人防停车位他们根本找不到,让我们业主自己寻找。其中这个《北京阳光新业公司》与《北京首万物业》的关系显得更加扑朔迷离。
       街道办事处的态度:首先本着信任街道办事处的心态,到街道办事处进行协商,街道的工作人员杨少斌满口表示,协商前物管要将停车费涨价先暂停下来,但是在4月2日,未进行协商的情况下,物业依然一意孤行进行涨价,导致了小区上百名业主和物业发生了激烈的矛盾。之后在街道办的组织下进行协商,协商结果引用物管公告内容(“在街道办组织下,各方均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维护社区正常秩序稳定、和谐的角度,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论法理充分表达了自己的意见。从还原和尊重事实真相、维护商业业主和住宅业主各自的合法权益的目的出发,决定仍按原定计划恢复执行商业车位临停收费标准(2009年备案标准,临时停车起价6元/次/2小时,以后每小时加收2元“)业主们在此次协商中的角色几乎毫无意义。!二敢问政府!从哪个目的出发保护我们的业主自身合法权益???
       伊藤洋华堂的态度:租用小区三期配套停车场的伊藤洋华堂,自纠纷发生以来,心急如焚,影响到自身的利益。有顾客向伊藤洋华堂的投诉科了解,周末购物高峰期停车位紧张,伊藤洋华堂表示此次就是要让业主让出停车位,试问,白天业主要上班或外出,停车场主要是伊藤洋华堂顾客购物停车,小区业主大部分是停晚上时段,伊藤你在避门歇客后,难道都容不下小区的业主吗?非要将他们赶出小区吗?不要忘记了你是在小区的地盘,中国人的地盘上。
       现在首创爱这城物业服务中心一纸强悍的重要通知,把地下停车场搞成他们的“钓鱼岛”。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本条规定了小区内停车场的归属权问题,根据《物权法》规定,地下车库的建筑是开发商的,地下停车的土地是小区全体业主的,地下停车场业主享有优先权。目前北京阳光新业公司就是利用物权法的不足空档,购买了大量停车位,进行抬高物价。但是通过闻名全国的——南京水佐岗花园一案,业主与开发商争地下停车场一事,最后业主胜诉。充分证明了我们国家法律是公正、无漏洞可钻的。
       首创爱这城小区业主看了首创爱这城服务中心发出的“重要通知”百般无奈,紧急诉求各相关部门。关心民生问题,是我们党和政府对百姓永久的关怀,请您们想百姓所想,急百姓所急,出面协调、制止、作为此事!
       我们坚決不同意这种天价的不合理收费,坚决不到隔河对面的其他商业地下停车场停车。首创爱这城小区业主现依法、依理、以礼,警告通告首创爱这城物业服务中心收回你们所谓的为业主“管理规范、阳光透明、快速速响应”不合理、不合法的重要通知,摆正物业公司自己的位置,接受政府和全体业主的监督,希望政府尽快能拿出一个制约这种无良收费的办法,避免人民收到伤害,急切为盼。
                                                                                                                                                                      首创爱这城众业主
                                                                                                                                                                         2018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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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成华区发改局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4月10日回复,内容见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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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10 13:44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据成发改收费(2015)60号文规定,住宅小区停车收费和商业车位收费属于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经营者自主制定并进行公示。接业主投诉后,建设路街道办积极搭建平台,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参加。目前已组织协调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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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8 11:4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本车位就行该优先满足业主而不是商业用途
发表于 2018-4-13 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经了解,首创爱这城共有1694个地下产权停车位。其中住宅地下停车位815个,商业地下停车位879个。开发商未售地下车位共计59个。依据成发改收费(2015)60号文规定,住宅小区停车收费和商业车位收费属于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经营者自主制定并进行公示。接小区业主投诉后,街道办、区发改局、区房管局多次约谈首万物业,要求企业在调整价格的同时,切实做好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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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16 14:2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首万物业是万科下属公司,只讲钱,不讲法律法规。首万物业于2017年初入住首创国际城。本人于2018年3月底购买位于四川省成都成华区万科北街18号首创国际城1期地下车位,过户成功后,本人拿新车位产权证,前往首万物业中心办理办理停车卡,物业服务中心以前任业主欠前任物管金网络物业主费为由,且前欠业主在答应交纳首万入主的费用情况,拒绝办理新产权人的入门卡并强力索要前任业主欠前任物管的费用。
本人取得车位产权证前是车位由前业主在使用,所欠车位管理费的债权,债务关系是由前任业主与前任物管之间纠纷。在前任业主愿交首万接收后物业费用情况,首万物业以自身信息欠费不能跳交为由拒绝办理入门卡是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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