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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广安市政府法制办回复:广安区卫生计划生育局在市长信箱的答复不盖单位公章违法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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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30 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尊敬的广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        2018年3月1日,广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在市长信箱对信访人的书面答复未盖公章,信访人向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申请信访复查,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口头告知,因广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书面答复未盖单位公章,所以不予以信访复查,但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没有向信访人出具书面的不予信访复查告知书。信访人的委托人找到广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信访股的向某,向某称,广安市长信箱办理规则没有写明书面回复要盖单位公章,因为广安市长信箱办理规则是由广安市信访局制定的,由广安市信访局负责解释。广安市信访局工作人员看了广安1.24事件的相关视频录像只说了:(广安区人民医院)的两个跑跑在草菅人命!信访人的委托人找到负责广安市长信箱办理的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称:广安市长信箱的书信往来不是《信访条例》规定的信访事项,行政机关的答复可以盖单位公章,也可以不盖单位公章。信访人的委托人说,广安市长信箱办理规则明显地写着:广安市长信箱办理规则依据《信访条例》等法规制定的。信访答复不盖单位公章导致信访人不能申请信访复查或复核,万一行政机关乱答复,信访人该怎样依法救济,该工作人员无法答复。最后,该工作人员说,这些需要广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解释。因信访人的委托人无时间到广安市政府法制办,所以,请广安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对广安辖区的行政机关在广安市长信箱答复是否需要盖单位公章做出解释,在广安市长信箱写给行政机关的书信是不是《信访条例》规定的信访事项,信访人对广安的行政机关在广安市长信箱的答复不服是否可以依据《信访条例》向上级行政机关申请复查做出解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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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3-30 12:57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是以行政机关单位名字答复的,为什么不敢盖单位公章?

发表于 2018-3-30 12:58 | 显示全部楼层
兄弟你说的信访人和委托人是不是都是指的杨某某?

发表于 2018-3-30 14:47 | 显示全部楼层
每次逛论坛都看到他在这里自问自答,小号不晓得有好多!并且时间也真够多的。。。

发表于 2018-3-30 15:15 | 显示全部楼层
市长信箱本来就应该在市长信箱进行网络回复撒,肯定不得盖公章撒。

 楼主| 发表于 2018-3-30 17:32 | 显示全部楼层
        1.24事件有了进展,今天下午市卫计委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医政科及其市卫生执法共4位人员在市卫计委会议室进行了当面沟通并做了笔录,我还非常感谢市卫计委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和市卫生执法3 位人员,但是医政科的某科长乱说并带有侮辱人格语言,我愤怒了,一个巴掌拍在会议桌上,把他吓得不敢在胡言乱语了。作为一个领导,本该讲理讲法,居然成了泼妇骂街,我说得他哑口无言。我再问某科长,省卫计委告诉我:健康四川网络备案该你办理,你办了吗?广安区人民医院和我们上报的1.24事件,你依法处理了吗?你言语威胁过我的领导吗?他都不敢承认。最后喊到某科长留了一句,你对我好,我对你更好;你是我的领导,你敢乱扯,我也敢陪你扯!

发表于 2018-3-30 18:3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8-3-30 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答复不盖章,也就是说答复没签字,好比答复了到时可否认此答复。此老师给学生的答复连个字都没签,算数不,看来得问校长了?

发表于 2018-3-31 14:03 | 显示全部楼层
市长信箱的信访应按《信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和法定期限办理才是依法办理,否则,对行政机关的乱答复就无法依据《信访条例》复查、复核,影响市长信箱答复的质量,甚至行政机关忽悠信访人。

发表于 2018-4-1 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继续关注中

发表于 2018-4-1 17:41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屁民的理解,只要是行政机关或者代表行政机关的答复,一定需要盖公章。要不然,这个答复到底代表谁呢,谁能证明。 到最后说是临时工,或者说是上访人胡诌的呢。 既然是按照信访条例规定开展信访活动,那么就按照规定正规答复。

发表于 2018-4-1 18:58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已给答复,就应该盖个章或者笔划个张三李四才对,不然你这答复人家以为是自己给自己的答复。还是拿转去落上大名!

发表于 2018-4-2 13:09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情楼主的遭遇,但愿法律能给患者及楼主伸冤……
发表于 2018-4-2 13:4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不有公章是不符合道理的。

发表于 2018-4-2 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走司法程序嘛,在论坛上闹起老火

发表于 2018-4-2 18: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瓶矿泉水 发表于 2018-4-2 15:19
走司法程序嘛,在论坛上闹起老火

据说被逼的

发表于 2018-4-2 21:15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安区卫计局把信访事项答复变成调查报告,这是在忽悠信访人,也是在忽悠市长信箱,也是在挑战《信访条例》的法律权威,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

发表于 2018-4-2 21:38 | 显示全部楼层
调查报告是对某一情况、某一事件“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分析研究,揭示出本质,寻找出规律,总结出经验,最后以书面形式陈述出来。而不是信访处理意见,这是风牛马不相及的事,广安区卫计局太牛逼了……

发表于 2018-4-2 21:43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安区卫计局玩笑开大了……

发表于 2018-4-3 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车祸现场有司机不借灭火器被遭众人谴责了,广安120也是,叫我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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