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安县医疗保险管理局
关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的回复
尊敬的小辣椒1S9EL4网友:
您于2018年3月29日14:47分通过蓬安麻辣论坛留言反映:“尊敬的各位领导:我有件事想向您们请教,我是一名曾经的下岗职工,已经交了职工医保十五年了,近来由于自身的经济状况,己交不起职工医保,可不可以停交?停交后如果生病住院,可不可以报帐?能够报的话,报帐比例多少?或者是停交职工医保后,可不可以改交城镇居民医保?盼回复!谢谢了!”我局现回复如下:
南府办[2014]54号文件第四章第十三条(三)款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人员进入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以前,需每年按时缴费方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由于你自身的经济状况已交不起职工医保,可以到社保局三楼五险统征办公室申请暂停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停交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后不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可以改交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停交城镇职工医疗保险3个月内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连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超过3个月续保缴费的重新缴费满6个月的次月起开始享受医疗保险住院待遇。
感谢您对蓬安县医疗保险管理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万事如意!
蓬安县医疗保险管理局
2018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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