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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 新措施出击,“老赖”不许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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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3-22 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新措施出击“老赖”不许动
去年,一个教科书式的老赖新闻进入了大众的视野。2015106日,黄淑芬驾驶小轿车与赵香斌发生交通事故,经公安交警部门认定,黄淑芬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赵香斌就赔偿问题两次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后,判定黄淑芬赔偿赵香斌各项损失93万余元,剔除已赔付7万余元,还应赔偿85万余元。
但随后黄淑芬未按判决履行义务,赵香斌的儿子赵勇于201795日申请强制执行。同年1125日,因黄淑芬拒不履行判决,办案人员依法对作出司法拘留15天的决定并实施。
截至目前,黄淑芬仍拖欠83万元赔偿款未支付法院将她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证据材料移交公安局正在侦查阶段,还未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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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件曾一度让无数网友感到心寒“教科书式老赖”成了人人指责的对象,却也对其无可奈何。不过,最近发布的一个通知可能要让老赖们转移财产的如意算盘落空了。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限制不动产交易惩戒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共同对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采取限制不动产交易的惩戒措施。
《通知》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
一、各级人民法院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参与房屋司法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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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市、县国土资源部门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取得政府供应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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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各地国土资源部门在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办理转移、抵押、变更等涉及不动产产权变化的不动产登记时,将相关信息通报给人民法院,便于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执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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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建立健全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国家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信息互通共享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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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限制不动产交易惩戒措施,是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的一项重要举措。同时,为加强网络执行查询不动产联动机制建设,各级人民法院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与国土资源部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信息共享和网络执行查询机制建设的意见》,大力推进“点对总”不动产网络执行查询。目前,北京、上海、广州、重庆、乌鲁木齐等45个直辖市、省会城市、沿海城市、重点旅游城市已经上线“点对总”不动产查询功能。2017年,全国法院使用网络查控系统共查询到被执行人房产26.8万套,为便利执行工作、提高执行效率作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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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图片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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