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省长信箱留言如下:
3月14日10时15分,为接亲友,车停南充北斗巷一修车店门口。因为驾车20余年了,非常清楚不能将车停靠在有禁停标识的地段。故停车前,先察看路口有无禁停标识。发现道路两侧停了大约20余辆小车,且无禁停标识,遂停车暂时离开,10时33分返回时,车挡风玻璃上已贴上罚单,两侧20余辆小车,仅(含我的车在内)2辆被贴罚单。我想问顺庆区交警部门几个问题:
一、路口无禁停标识,为何还敢明目张胆的违规执法?贴单的交警明不明白“法无禁止即可为”?
二、为何会选择性执法?是因为我的车牌不是本地的,还是该名交警把交警部门当成了“宰客的店”?以为外地车就可以随意欺凌?
三、为何法制社会不依法执法?至少,罚单应该合法吧!正规的罚单应有违法原因、执法者的姓名、单位或交警联系电话等要素,但这几项都没有。是故意为之?还是素质低劣?
四、执法法理不充分,执法目的不单纯,执法动机有激化政府部门与民众矛盾之嫌。一条道路不窄的小巷,从“北斗巷”名称上,我们可以判定这是一条非车流量较大的主道,等候5分钟,仅1辆车通过。且不说道路两侧停车后,仍可容两车对开,说明什么?在不影响人、车通行、在无禁停标识的情况下贴罚单,目的何在?除了创收,增加单位或个人的资金收入外,很难让人往为人民服务的目的上去想!反知,结果只能激化民众对交警部门及其上级政府的不满!试问,为了罚点钱,你们就敢背弃以法治国的理念?别忘了,交警及其部门的存在,目的是疏导交通、服务民众,不是为了罚款创收!
我是一名土生土长的南充人,少小从军离家,而今,思乡心切,千里驾车重返南充,只因无限眷恋生养自己的这片故土!希望能落叶归根,将自己的毕生收入,奉献在这片热土上,请南充的交警及其部门,别让远方的游子心寒!
遗憾的是,南充顺庆区的法制环境太差,尤其是交警部门漠视法规、执法为民的意识太薄弱!恳请当地公安交警部门领导,加强对该区交警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及服务民众方面知识的培训,增强业务能力、摒弃强权意识,为民众营造一个安全、安静、安心的生活氛围!
南充交警支队回复:6月18日前告知处理意见,此期间本级及上级受理此问题。翻译后的意思就是:我3天可以处理的问题,30天也不理你,让你等3个月以上,并且,此期间,就算你不满意本“公仆”的“拖”字诀,你也不能追问处理情况。即便你再次向省、市纪委(现为监察部门)、巡视组反映我等知法犯法的问题,本“人民公仆”及上级照样无视你的存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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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南充交警一大队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3月26日回复,内容见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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