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农村的人们最关心的事情就是赶场(那时候,全县统一星期日逢场)。人们去赶场的目的很简单,无非就是想和相识或不相识的人聚在一起摆会儿龙门阵,在百货大楼、供销社顺便买点针头麻线之类的小商品。想买其他东西无钱,更何况在那个计划经济时代,物质稀缺,没有市场,没有自由买卖。人们生活必需的、最廉价的物质也是集中在供销社凭票供应。农民向供销社卖一斤鸡蛋可换回二两酒票或糖票,二者选其一,没有鸡蛋卖,喝不成酒,吃不成糖;粮票农民没有,布票每人一年六尺;肉票农民没有,煤油票每户三个月一斤。就连男人们使用打火机的打火石、妇女们做布鞋用的鞋眼和每家每户天天生火煮饭需要的火柴也要凭票购买,那真是个票证年代啊。缺钱少票的农民赶场能够买到什么东西呢?那时候,煮加工面还没有市场。赶场前,在家里背点青菜萝卜,到中午饿了在城里有亲戚朋友的,背着青菜萝卜到亲戚家里随便蹭顿便饭吃,没有亲戚朋友的,只好饿着肚皮回家。即便是这样,农民去赶场,能够在县城、乡场上看一看热闹,已经得到了很大的精神满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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